下班后去同事家玩出事故不被认定工伤
白某系位于岳阳市区的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员工。2012年11月13日,他下班后骑摩托车前往同事袁某家玩,途经厂区外林角佬加油站时与一拖拉机发生相撞,造成白某重型开放性颅脑外伤。
经交警部门鉴定,白某在该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之后,湖南某食品公司申请对白某认定工伤,岳阳市人社局于2013年3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白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行为。白某仍不服,向岳阳中院提出上诉。【法官说法】本案主审法官陈子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对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有专门规定:“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本案中,白某在食品公司上班期间,公司为其安排了宿舍,他也一直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事发当日,白某是去同事家玩,而非下班回家,故白某所受伤害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温馨提示】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关键看是否“合理合法”。下班后聚会、健身等,不能认定为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知识】如何申请认定工伤?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我国,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如何申请认定工伤呢?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第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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