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保险经纪确保“两个准则”有效贯彻落实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一年多来,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突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确保“两个准则”有效贯彻落实。
突出宣传教育强化规范从业意识长安公司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两个准则”活动,把学习教育活动贯彻于经营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两个准则”的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办公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将廉洁、依法、守章的行为准则学习,纳入到干部、员工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等活动中,并加强考核监督,将“两个准则”的要求纳入到公司日常考核。二是领导率先垂范,要求公司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加强对廉洁、依法、守章从业教育的认识,自觉遵守“两个准则”,成为公司规范经营的倡导者、策划者和推动者。
三是注重培训实效,将学习贯彻“两个准则”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保险法》等专题培训活动相结合,先后安排了多次培训课程,参加培训人数达328人,公司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将学习贯彻“两个准则”活动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在2009年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有18家业务单位收入突破千万,其中5家突破2000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历史最好水平,业务收入突破4个亿,稳固保持保险经纪行业业务规模第一的地位。不断推进客户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2009年公司各单位举办大型集团客户集中培训24次,参加人数2000多人,协助客户办理索赔案件22097件,累计结案率达到84.57%。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防范机制长安公司在开展业务经营过程中,结合“两个准则”的贯彻落实和公司发展的实际,积极推动内控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一是全面启动业务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共编制、修订规章制度56项,建立起一套涵盖经营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合规管理、监察审计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在公司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法可依,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业务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对业务合同文本、业务方案的管理,确保业务质量。对所有业务做到件件上报,件件审批。每一个审核岗位按各自职责从业务、法律、财务等一系列重要环节进行分类管理和风险把控,切实防范和化解了经营风险。
三是强化制度宣贯工作。2010年4月,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二季度工作会议暨管理制度宣贯会,对长安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遵纪守法,依法治企。5月,又在全公司系统组织了“遵章守纪”考试,共有310人参加,并将此次考试成绩作为长安公司员工岗位定级的依据之一。突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公司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监督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公司业务合规情况的调研与检查,开展2009年度业务经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和财务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全面落实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风险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强化全员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意识。在总部设立了法律合规部,组织编写完成长安公司《合规管理手册》;围绕风险控制目标,突出风险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点,通过设定风控岗位,明确风险控制职责,构建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共梳理出风险事件数百条,提炼出公司层面风险12条,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了整改和防范措施。三是坚持依法从严治企不放松,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反违章”主题活动,努力实现“五个零”目标,即经营活动“零违规”、客户服务“零投诉”、领导干部“零违纪”、品牌声誉“零曝光”、安全稳定“零事故”。长安公司通过对“两个准则”的学习、贯彻,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得到了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经营机制更加完善、健全,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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