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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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对各类急危重患者,先救治,后缴费。同时,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建立院长承诺、考核公示、末位淘汰等机制。
方案要求,落实首诊负责制。挂号、收费、检查、化验等窗口要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医院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规范,统一佩戴胸卡,易于患者识别;医务人员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热情,尊重患者,体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各级综合医院以及门诊量较大的专科医院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挂牌上岗。要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等便民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继续壮大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并优先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伴等服务,儿童医院、艾滋病定点医院等专科医院可以与儿童、艾滋病患者关爱组织等合作,提供体现专科特色的志愿者服务。
《方案》要求挂号、收费、检查、化验等窗口要改善服务态度,各级综合医院以及门诊量较大的专科医院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挂牌上岗。医院应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等便民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医院对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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