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由社保部门监督
社会保险部门是一个关乎老百姓生计的部门,它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可以说,它管的都是参保人的保命钱,所以它有定期向社会公众宣布保险基金的检查结果的义务。
介于好多人不太懂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知识,本文以问答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知识与信息。
一、《社会保险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原因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这项规定,对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与完整具有重要意义,使我国社会保险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社会保险行政监督检查具有哪些特征?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主要有以下特征:
1、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
3、监督检查的内容是行政相对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4、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5、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保障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行政监督不仅可以及时预防和纠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还可以及时反映出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提供依据。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用人单位和个人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是行政执法行为,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谎报或者瞒报情况。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哪些监督?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1、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有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2、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制止并且责令改正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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