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街头频现医保套现小广告何时能杜绝此类情况?
“套现”、“套现”……近日,当身边突然铺天盖地出现这些小广告时,很少出入医院的武汉市民吴先生很是诧异,整日出现在金融市场的广告词,怎么在医疗市场竟也如此火爆?
吴先生所说的“套现”广告,是和另一类广告相辅相成出现的,就是“收药”。其实,这两个小广告早已不是城市里的新鲜名词,在各类街头小广告弥漫的地方,都可以看到这类广告的身影。在医院、药店等各类医疗机构附近,这类广告的出现频率更高。
5月17日,记者随机拨通了街头一个这类小广告上面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女子介绍,所谓高价收药,主要就是和医保卡套现挂钩,通过医保卡将药店里的药品买出来,然后将其中部分现金返还给持卡者,若卡内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按总金额的60%返现;若超过1000元,则按总金额的70%返现;若总金额比较多,还可以加两个点……
记者进一步询问发现,该女子不断鼓吹和游说的药品主要集中在处方药,对于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癌症等长期病患所需的处方药尤感兴趣。对此,一家全国大型连锁药店的营销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对药品的进销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和监管。从正规渠道进入药店或医院的药品,利润都很薄,因而通过医保卡套现的方式出现的药品,瞬间就有了至少30%的利润,即便在市场价基础上让利10%,利润依然可观。
然而,这样的行为当真没有风险吗?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员介绍说,任何未经许可而进行的药品交易,即便是将自己多余的药品卖出都涉嫌违规违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在这种医保卡套现的交易中,虽然市民可能压根就没碰过药品,但购买药品的主体依然是持卡人,因此,持卡人是违法交易的主体。
对此,武汉人社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种套现行为属于骗取社保基金。从法律角度看,医保卡虽属个人账户,但其中一部分资金是由国家统一支付,必须专款专用。《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医保卡里的钱是“救命钱”,将医保卡打折套现,以后生大病时卡里的钱可能不够,还要拿现金付款,受损失的还是持卡人。令人困惑的是,这类大模大样的违法行为竟然无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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