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离休人员医保卡发放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方便我市离休人员就医,提供更加快捷的医保待遇结算服务,我市开发了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系统。经前期开发测试,现已完成系统部署,并在陕西省人民医院和西安市第一医院进行了试点运行,近期将全面推广使用。今后,西安市离休人员就医时须持医保卡挂帐结算,现将医保卡发放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保卡的功能
医保卡主要记载持卡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级别等)及待遇享受信息(门诊、住院等就医信息),是离休人员就医身份识别和信息记录的重要载体。
二、医保卡的发放范围
参加我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部属、省属、市属单位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后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100%退休金的老工人)。
三、医保卡的领取
各参保单位接此通知后,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离休科领取医保卡。领取医保卡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U盘拷取本单位离休人员的发卡明细,核对医保卡数量并签字确认。
四、医保卡的使用
离休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门诊取药、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须使用医保卡。
五、医保卡的管理与维护
离休人员须妥善保管医保卡,就医时必须携带医保卡及离休人员专用病历。
(一)密码修改
医保卡的初始密码为“1”,离休人员领卡后须到定点医疗机构修改初始密码,修改后密码必须为6位数字,方可使用。
(二)挂失、补卡、换卡、解密解挂、个人信息勘误
医保卡如丢失,拨打12333进行挂失,挂失满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证明)、到各补办点(详见附件)进行办理。
医保卡如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可携带旧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补办点更换新卡。
如持卡人忘记医保卡密码或申请挂失后找回医保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证明)和原医保卡到各补办点办理解密或解挂业务。
医保卡因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等原因无法使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保中心征缴部综合参保科办理勘误手续。
以上医保卡业务均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丢卡、补卡期间需住院或门诊治疗取药的,自行垫付现金,由单位统一到市社保中心进行报销。
(四)离休人员死亡的,由单位办理医保卡注销手续。
六、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领取医保卡后,应及时发放到离休人员手中,确保卡号与本人姓名相对应,避免错发情况出现。
(二)各参保单位必须详细告知离休人员医保卡使用、维护等规定,确保离休人员就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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