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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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小编介绍,根据《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至申请贷款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四)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六)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
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正常运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已出台实施了《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也就是说从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待轮候到置换公积金贷款时,再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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