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假资料套取700万公积金;团伙6人批准逮捕
一则小广告,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发现了其中的“猫腻”。这个所谓的能帮客户提取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利用QQ和微信朋友圈“拉业务”,存在骗取公积金的可能,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近日,吉首市检察院对该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团伙6人批准逮捕。
2015年6月,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周敏(化名)发现在中心门口贴了一张帮人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这引起了她的注意。
为进一步了解详情,周敏冒充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客户与对方联系,对方自称可以帮忙提供相关材料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成功后收取部分“手续费”。掌握这一情况后,她立即上报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今年1月,该中心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省外购房的客户较多,联想到之前那则广告,工作人员察觉其中必有猫腻,便对全州8县市2015年1月以来的110户省外购房客户资料进行核查。
随后,发现80余户资料存在疑点,涉嫌造假,有骗取公积金的可能,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吉首市公安局侦查发现,有多名公积金贷款客户通过“中介机构”违法获取公积金,黄鑫、欧阳桂(化名)等7名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其中一人因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外,另外6人已被批准逮捕。
其中,仅黄鑫在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间,就为多名公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经侦查,今年3月8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塘厦镇沙湖区村的一个出租屋内,将正在制作假资料的黄鑫抓获,后欧阳桂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其间,先后缴获假印章32枚、打印机3台、住房公积金广告1640张、他人身份证复印件23张等涉案物品。对此,黄鑫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收取10%至30%不等的手续费
作案过程中,黄鑫、欧阳桂等人通过QQ和微信朋友圈、搜索附近人、发布广告或通过打电话招引、房产中介公司等形式联系不具备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当事人,为其套取住房公积金,并从中赚取高额手续费。
拉到“业务”后,他们再通过伪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制作虚假购房合同和发票等资料,为当事人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收取10%-30%不等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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