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企业降成本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张连起提交了《关于坚定走好去产能、降成本这盘棋的提案》。他在提案中建议简并“五险一金”,降低税费比率,取消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减税降费,为企业降成本。
现在找工作找的是什么,答曰,“五险一金”。可是,如果说有政协委员建议把“一金”去掉,就很容易给人一种福利减少、待遇降低的错觉。可事实并非如此。
眼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谓问题多多。无论是有没有住房公积金,广大国人都对之怨声载道。有住房公积金者,体会不到幸福,原因是缴的太多,影响了实际收入,到头来还可能提不出来、无法使用;虽然说有些高收入行业拿住房公积金当成了避税“利器”,可提不出来或是提取公积金门槛过高的现实,也是困扰了许多人。至于没有住房公积金者,多半是体制外的低收入群体,缺少住房公积金就是明显的福利缺陷,在购房时还享受不到公积金的贷款政策。
站在企业角度讲,如果说不为职工缴公积金,则意味着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可如果为职业缴12%的住房公积金,则意味着企业将付出巨大的运营成本。企业因为被过多的缴费而被绑架,出现资金周转不动、经营困难等现象,实属正常。一言蔽之,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无法承受的负担,大大压制了企业的运转活力。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必须要搞清楚——广大职工的私有财产。但是,既然是许多企业勒紧裤腰带为职工缴出来的福利,那么,政府部门又有什么权力设置一个专门的部门去管理审批公积金呢?即便社会上需要有对公积金的管理和审批单位,市场化方式是不是应该更合理?让银行直接管理是否可行?此外,还需要正视的是,近些年以来,许多地方政府有挪用住房公积金去建公租房、廉租房的现象,而这应该是违法行为。
公积金制度,脱胎于房改之前“单位需要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旧式思维。这种思维,说到底,有着深深的计划经济痕迹,而缺少市场化的思维。出现各种问题,再所难免。在全面深化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当下,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建立住房保障银行,或者直接将分配福利的权利放还给企业经营者以奖金或工资的形式发放,也应该要达成共识了。
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正面临大修时机。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该条例首次修改。条例修订的一些主要内容,也确实瞄准了一些现实问题,比如,个别单位的避税问题、个体户和自由从业人员无法缴存问题、提取门槛过高程序过复杂问题……但是,这些也都是一些小修小补,也并没有将公积金制度完全放还给市场的信号。这不免是一个遗憾。
近年来,废止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银行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方面,减少对企业的义务要求可以降低企业压力,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市场化的银行模式,也能便于职工的提取与使用,让之还原到私产本质。同时,它是政府让位于市场和简政放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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