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持医保卡门诊自费超1200元报60%医保局:不属实
最近,一篇题为《有医保卡的朋友请留意》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里广为流传,引发各方关注。该文说,持医保卡在门诊看病,当年度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可以报销,比例为60%。4月2日,市医保局方面证实,此说法不属实。
辟谣之门诊报销
超1200元可部分报销
我市无此政策
微信朋友圈里的文章说,相信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不错。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举个例子:如果你看门诊花了2000元,则超出的800元可以报销480元,个人只承担320元,医院和医保中心直接结算,这个你不用操心。
对此,市医保局系统建设部主任栾晓旭说,目前全国各地实施的医保政策不尽相同,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朋友圈里转发的文章所涉及的内容肯定不是我市的政策。在持卡人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看普通门诊直接由个人账户支付,不予报销,慢性病门诊除外。另外,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可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包括体外震波碎石、低温等离子消融术、内窥镜下胃息肉电摘术、内窥镜下肠息肉电摘术、视网膜病变激光治疗术等项目。
辟谣之住院报销
“住院个人负担1/3”不准确
微信朋友圈里的文章中还称,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1/3的费用。
对此,栾晓旭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无论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城镇居民医保,持卡人住院都可享受报销政策,不存在大病和普通疾病的限制,但城镇职工医保患者会因使用药品种类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城镇居民患者会因所住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因此,文章中提及“个人只需负担1/3的费用”是不准确的。
辟谣之转院
职工慢性病定点医院
一年可转一次
在这篇文章中,最让人看不懂的一条是:“请大家在每年元月去转一下,最好是转一家大型综合医院,再转一家中医院,方便日后就诊。”
栾晓旭说,只要持有医保卡,患者可到任意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并享受相应比例的报销。文章里提及的“转院”,可能是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的问题。规定其实是,持医保卡选过慢性病定点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如果今年选在A医院,而明年想换到B医院,则需要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只需到新选定医院的医保科去登记即可,但每年只能选一家,每年办理变更的时间段为12月10日至31日,只能在此期间办理变更。城镇居民医保卡患者的慢性病定点医院都是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户口迁移,需要居民到社区办理医保关系迁移。如患有专科疾病,除定点医疗机构外,还可以再选择一家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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