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报销制度在北京试点
暑期来临,而假期出游引发异地就医多发。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本市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可回京手工报销,但所提供的就医票据、明细须完整。而异地就医回京报销的比例与在本市就医并无不同。
进入暑期,出游人数渐多,异地就医开始多发。西城区医保中心副主任唐静指出,每年寒暑假后都会迎来一个办理异地医疗费报销的高峰期。这是否意味着本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都可回京进行报销呢?唐静表示,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也就是说,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则无法报销。据了解,与本市持卡就医不同,在异地就医需要由参保人先垫付医疗费,保存好就医时的相关票据明细,回京后再进行手工报销。而相关票据明细,则成为能否报销成功的关键,“在办理这些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时,就会产生不少退单,其中40%是因为就医票据、明细不完整。”唐静说。据悉,需保存的材料清单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诊诊断证明、急诊处方底方、收费票据,以及检查、治疗、化验费用的明细。
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需要留院观察,除上述材料外,参保人还需准备外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复印件。唐静提醒,一旦发生异地就医,继续推动落实这项工作,到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目前重点是全面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针对退休职工等重点人群研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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