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健全交强险工作机制,发挥制度保障功能
2014年,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交强险各项工作,优化交强险监管机制,推动保险企业平稳经营,有效发挥交强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交通安全等各项制度功能。
一是维护交强险制度平稳运行,切实发挥保险保障作用。2014年,交强险共承担赔偿责任限额200,784亿元,同比增长13%;处理事故赔案2643万件,支付赔款983亿元,同比增长12%;处理垫付抢救费案件35万件,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的赔偿和救治。此外,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保监会积极督促各保险公司及时足额提取、缴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4年共提取救助基金21亿元(已累计提取100亿元),为交强险保障之外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重要的救助补充。二是推动理赔创新,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能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监会持续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
2014年,很多保险公司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理赔服务创新,开发了微信理赔、自助查勘、远程定损等更简单、更便捷、更精准的车险理赔方式,改善消费者保险体验,有效提升保险服务满意度。三是积极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车船税联网征收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在保监会指导下,各保险公司在开展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积极履行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支持地方财政建设。2014年车船税收入为541亿元,同比增长14%,比保险业代收代缴工作启动前增长了10倍多。
为提高代收代缴工作效率,堵塞税收漏洞,保监会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江苏、宁夏、贵州等地推广车船税联网征收工作,在方便投保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提高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效率。四是大力推进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为完善交强险制度探索经验。2014年保监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行业改革创新,着力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此次商业车险改革以市场化为核心,把定价权交给市场,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
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工作的开展,对完善交强险制度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在保监会、相关部委及财产保险行业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交强险综合成本率继续下降,因交强险经营亏损而产生的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缓解。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和总结,深入研究交强险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交强险制度中的作用,推进交强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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