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新农合参合率为96.5%
日前,由张家口市卫生局获悉,截至目前张家口市新农合参合农民为299.7万人,参合率为96.5%,较2008年增长17.1个百分点。据省卫生厅统计,我市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住院补偿比、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和目录内诊疗费用比例等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其中目录内诊疗费用比例为全省第一。
据介绍,我市2005年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2008年在全市全面开展。自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建设,相继建立新农合责任追究制、基金使用三级公示制、基金风险等级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新农合基金钱账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创造性地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有力保证了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为使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我市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实际补偿水平,2012年获得补偿500.46万人次,支出基金8.17亿元,当年基金使用率达到94%;人均住院补偿2352元,较2008年增加1082元;人均门诊补偿16.3元,较2008年增加6.3元;全市住院实际补偿比53%,较2008年提高8个百分点。据去年省卫生厅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住院补偿比、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和目录内诊疗费用比例等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其中目录内诊疗费用比例为全省第一。
今年以来,全市补偿人次和补偿资金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31%和35%,人均住院较去年同期增加314元,人均门诊补偿,同期增加3.6元,住院实际补偿比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除此以外,各定点医院还要认真落实知情同意制度,与患者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因病情变化需退出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须经所在试点医院专家组审查通过和该参合农民患者或其家属同意,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不得自行退出重大疾病按病种限额付费管理。对于存在拒收、推诿救治参合农民患者,变相不执行病种费用控制政策,不规范开展救治服务等行为的救治医院,市卫生局将一律取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医院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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