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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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草案)》昨天上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为增强台胞在本市的受益面和获得感,拟赋予台胞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法规草案鼓励台胞参与“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支持设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以及参与自贸区建设。同时,本市设立的青年创业类基金可以为台湾青年在本市创业提供咨询服务、项目评估和资金支持;本市各类大学生实训基地可以为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台湾大学生提供实习和训练机会;在台湾高校、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台湾学生如在本市台胞投资企业实习、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出入境等部门按照规定提供便利。
法规草案拟赋予台胞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台胞投资者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胞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享有与本市常住人口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享有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书写和保存医疗文书,并为就诊的台胞申请台湾地区保健机构核退费用提供便利。
同时,台胞投资者的同住配偶、子女,以及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胞及其同住配偶、子女,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跟台胞投资者一起居住的他们的子女们,以及在上海市拥有合法职业的台湾同胞的子女们,可以在本市当地的幼儿园或者中小学学校念书学习,在学校也享受跟本地学生一样的待遇。除此之外,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还可以去申请上海本地的公共廉租房。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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