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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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我县2014年度新生儿数将出现较为明显的增长。为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纳入医保体系中,县社保局提醒单独二胎父母,别忘了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医保。
据了解,新生儿(一周岁内)可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县社保局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按政策规定,新生儿参保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并且从出生日到参保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追溯报销。
小孩满一周岁后,同普通城乡居民一样办理医疗保险参加手续。城乡居民在每年的申报缴费期内(一般为10-12月)办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申报缴费的次年1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截止今年4月底,我县已有164名新生儿办理了医保参保手续,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单独二胎效应已慢慢开始显现。因此,再次提醒新生儿家长:新生儿出生后,请及时到县社保局二楼大厅替您的小孩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这样小孩才能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
专家提醒: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至三个月之内可以办理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母亲没有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新生儿在出生28天之后至三个月之内可以办理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时间从保费缴到鞍山银行次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家长须持相关材料到新生儿户口所在社区办理登记、缴费,包括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费金额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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