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7月起将正式享受执行的城镇职工医保新政策
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自2015年6月25日16时起,部分社保业务将暂停办理。截止到2015年7月1日7时30分,市社保局将完成2014社保年度结转,参保人员也将正式开始享受7月起执行的城镇职工医保新政策。
在此期间,个人方式续缴职工医保请特别留意截止时间。灵活就业人员预缴下年度职工医保保费及以个人方式续缴下年度住院附加险的参保人员,需要于6月25日16时之前进行续缴,超过16时将暂停办理该项业务,逾时续缴可能会影响参保人员的正常医保待遇享受。门诊慢性病初审及选点登记工作将暂停,既往办理人员待遇享受可顺延。
在年度结转期间,医保收费工作也将暂停,就医结算需个人先行现金垫付。自7月1日7时30分起医保系统恢复正常后,参保人员再到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数据补录,手续确认后退回先行垫付的个人现金。对于在结转期间产生住院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可以分情况处理:在2015年6月30日13时前出院的,以及已出院尚未结账的参保人员,应在6月30日13时前将费用结清。2015年7月1日后再结账的,按照新年度的相关标准结算,费用计入新年度。若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2015年6月30日13时前不能出院,需跨年度住院的,可在6月30日13时前结清之前的住院医疗费用。之后的住院费用到实际出院时再按新年度的相关标准,作为一次住院结算,参保人员应相应支付住院起付标准。
政策调整后,经过对原有部分病种进行合并,病种名称和数量均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一致,病种数量为21种,调整后实际减少了34种。单从病种数量看减少很多,但实际上所减少的都是像慢性胃炎等病情相对较轻的病种。从已确认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数看,将由原来的8.2万人下降到7.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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