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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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按照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业务、统一信息管理、基金调剂使用的原则,建立保障制度规范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管理机制。这是海南省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和新农合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的又一个突破。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统筹前,分海口、三亚和其他市县共3个统筹区,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业务经办、信息管理等各不相同。
海口市受理范围: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成年居民;本市非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本市辖区在校(园)在册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我市户籍的新生儿;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非我市户籍新生儿,新生儿出生之月,其父母一方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且居住在我市的(参保时提供父母一方医保缴费清单和居住本市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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