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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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凡参保职工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不需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可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备案就医,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31日,从临沂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对生育保险经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凡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分娩时,可直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就医,其中,包括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院、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和罗 黑 ????????昔孧???暩孧??呜嶘呜嶘呜嶘呜嶘?嶘?嶘?嶘?嶘偘嶘偸嶘傄嶘偘嶘呰嶘呰嶘呰嶘呰嶘T?嶝?嶝?嶝?嶝?蘀?? ?羴?艬?艬??昔孧羴??暩孧??螅孧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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