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50
昨日,李先生打来热线,称自己的妻子在红山区一家医院上班,医院给上的五险。去年妻子怀孕生的小孩,但生完孩子去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医院答复说生孩子前没有提前申请,医保局不给报销。李先生想通过媒体咨询,参保生育职工报销医疗费必须提前申请吗?
就此问题,采访了红山区医保局生育保险科的一名工作人员。据其介绍,根据“赤峰市生育保险医疗管理办法”规定,参保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须按照赤峰市社会保险局确定的有具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职工生育住院,必须提前一个月持生育保险证到社会保险局生育保险科领取《参保职工生育通知单》,生育职工持市社会保险局核签的《参保职工生育通知单》和赤峰市《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住院应出示《参保职工生育通知单》和《生育保险证》,并由定点医疗保险办公室留存《参保职工生育通知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只需出示《生育保险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生育职工医疗情况进行核查。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看,他的妻子没有提前向单位或者医保部门提出申请,所以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这位工作人员还说,一般单位职工如果要生孩子,向单位打招呼之后,单位劳资部门会提前把手续办完的。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