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降低社保总费率完善费率和待遇调整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称,我国将从总体上来降低社会保险的总费率,以适当地减轻企业的负担。但就养老保险,目前还将进一步扩面征缴,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
李忠表示,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空间在日益缩小,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刚性增长,这些年已经出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现象,收支平衡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但同时,我们也确实存在缴费基数偏高、部分险种基金结存较多、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2014年,我们各项社会保险的总结存是5.22万亿,在这个总结存里面,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外,其他三项保险基金结存的可支付月数都偏高。但是这些基金结存分布也很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省。
今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社会保险费率还是会适时下调的,但是各个险种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总的来看,要通过适时适当下调社会保险费率,来有效地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像养老保险,目前还主要是进一步扩面征缴,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从长远看,养老保险也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以增强收支平衡能力,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
就医疗保险来说,主要是通过完善费率和待遇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来适当调整个人帐户的政策,理顺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基金结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时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率。
在失业保险方面,今年要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结合修订条例,在明确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研究合理确定失业保险费率和建立费率调整机制,适当降低费率。
在工伤保险方面,主要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目前是分为三类,这个还比较粗,下一步要进一步细化行业费率,同时强化费率的浮动机制,从总体上来降低工伤保险的费率水平。
至于生育保险,今年将结合出台生育保险办法,将现行费率适当下调。
通过以上对五个社会保险分别的考虑,从总体上来降低社会保险的总费率,以适当地减轻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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