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最近,不少网友咨询:深圳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小编介绍,深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对于职工提出明确第二套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要求,正式发布稿采用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的规定,确定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
2015年4月7日起,深圳将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30%。同时,一个家庭不能同时申请2笔公积金贷款,如果已经使用了一次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深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实施后,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认套数不认面积”。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将打破90平方米的限制,首付比例统一实行两成的优惠政策。而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也将打破不低于六成的限制,实行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的优惠政策。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商转公贷款暂行规定》中申请商转公贷款条件和《贷款规定》中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基本一致。主要增加的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深圳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深圳市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这是开展商转公贷款的前提。二是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三是申请人或者配偶都可以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定,二套房也可以申请“商转公”。
【常见问题】
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还贷如何提取?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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