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接驾来迟不怕;航班延误险消除后顾之忧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航班正常保障和延误处置做了详细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停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此前,《中国民用航空消费者、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早就规定,航班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消费者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从“可由”到“由”,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却将旅客自理这四个字坐实。笔者以为这种改动实际上是缩减了旅客的权利。
有人认为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责任不在航空公司。然而,航空公司与旅客对于航班延误原因信息的掌握是不对等的,如此规定,并不能排除有部分航空公司有意向旅客隐匿航班延误的真实原因,以此逃避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的义务。其实,有一个折中的办法:用保险的办法来解决这种可能存在的隐瞒和推诿。航空公司对于航班延误的食宿费用是从利润中支付的,而利润来自于旅客购买的机票。如果航空公司能够直接从机票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航空延误险并将食宿费用包含其中,就可以将赔付问题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发生延误时,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进行统一提供食宿赔偿。这样既能为航空公司节省一些食宿赔偿成本,也能消除不必要的推诿和争执,更是引入一家第三方监督机构,从而使得赔偿问题处理得更为客观。
从航空公司的角度来看,航班延误的情况必然会发生。因此,航空公司对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进行投保,应该是可行的。其实,无论是否是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航班延误都给旅客造成了损失,通过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作为补偿,也是航空公司的应有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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