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贷款的注意事项
目前一些主要的保险公司在北京都推出了保单质押贷款服务。但并非所有的保单都能办理保单贷款。人寿保险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损失补偿性合同,如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都属于消费型险种,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不能贷款。第二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险等,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两年,保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才可凭保险单申请质押贷款。
投保人在办理保单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用“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前提是自己先前购买的保险账户中存在现金价值,通常需要投保两年以上。
其次,一般保险公司只能以现金价值的80%给予贷款,而非现金价值的全部。
最后,缴费期间,现金价值的使用权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并由保险公司保值增值,只有在保单期满后,客户才能自主经营这笔“现金价值”,因此选择现金价值抵押贷款,要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一般保险公司会给予6个月的贷款期限,作为客户就需要承担半年银行贷款利率利息,有的保险公司还规定,“逾期还款,逾期期间的利率按原贷款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执行“。这也是投保人用保单贷款时必须注意的。
期满后贷款一定要及时归还,一旦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单下的责任。同样,如果在保单贷款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而保单贷款的本息未偿还时,保险公司也会在其死亡给付中扣除贷款本息。因此,如果客户还需要这张保单提供保障功能的话,务必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
****理财网网专家表示,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好这张保单,当保户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急需周转资金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贷款,从而解决燃眉之急,发挥其最大价值和功效,以避免引退保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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