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万能险停售;不符合规定就停售
“市民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险的成本将有所降低。”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了《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并从即日起执行。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从现在起,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必须依照《规定》对产品进行调整,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在10月1日停止销售。
万能、投连10月“变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2007年10月1日前,各公司按照原规定报备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并可以执行原规定有关要求。2007年10月1日后,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进行投资账户评估、投资单位定价和提取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设立万能账户、决定结算利率和提取责任准备金。
2007年10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保险消费者已支付保费增加
新规定降低了市民购买这两个产品后缴纳的初期费用和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
刘先生30岁,去年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万能险,每年缴纳保费1万元,共缴10年。其中基本保险费2000元,额外保险费8000元,选择寿险保障5万元。就资金运用来说,刘先生第一年的初始费用为1588元,第二年是840元,第三年到第五年是440元,第六年及以后则为240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新规定实施后,刘先生再投保同类保险后,初始费用就会有所变化。按照新规定,如果是每年缴纳保费的产品,第一年的初始费用为50%,其后分别为25%、15%、10%,最后每年是5%。而趸缴产品如果保费为5000元或者更多,则为5%如果在5000元以下,则为10%。
那么,刘先生购买的产品,由于属于趸缴型银保产品,适用10%的标准,那么他每年的初始费用就不应超过1000元,也就是说他每年将有更多的保费直接用于保障或者投资。
此外,新规定也略微下调了消费者退保万能和投连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
保险保障比例增高
目前很多市民选择投资连结保险或者万能险,多是抱着投资的心态,但一旦发生风险,保障也非常重要。新规规定,万能险和投连险的保障比例不得低于个人账户的5%,强化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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