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本不应该“划疆而治”
在珠三角,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按照目前的制度,要一直上保险将来才能领养老金,可是这里上的保险,到其他地方就没了。流动性大、就业稳定性差,成为农民工频繁退保的重要原因。
相关部门通过政策上的完善,将农民工群体纳入社保,从而让社保政策公平的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按照道理,这样的善政理当受到农民工的拥护才是。何以受惠的群体,不仅并不领情,反而争相退保呢?
农民工退保的做法,当然不会是不理解政策。事实上,对于农民工这类“候鸟型”的打工者来说,今天交的社保,假如明天无法在异地兑现的话,那当然还不如直接将现金拿在手上来得划算。
事实上,社保政策的“划疆而治”,乍一看似乎也不无道理。尽管同在一个国家,地域之间的差异却无法忽略不计。于是,各地社保政策上的差异,自然而然使得社保与地方产生了密切关联。相对落后地区缴纳的社保,当然无法达到发达地区的待遇;而发达地区缴纳的社保,既然由发达地区征收,相对落后的地区当然也无法支付相应的待遇。于是哪里缴纳,哪里发放式的“划疆而治”,成了当前社保政策的天然属性。
不过,这看似天然合理的规矩,却经不起进一步的推敲。现实中,社保政策既然是为劳动者服务的,既然劳动者(不仅仅是农民工)有流动的可能和需求,那么社保政策本应顺应并满足劳动者的需求才是。不可否认,跨地域兑现和支付社保有难度,甚至还有政策上的空白与疏漏之处,但这些难度并非无法克服。
从这个意义上说,“划疆而治”的社保无疑违背了这一制度的初衷。但愿珠三角农民工“退保”现象能够引发对于社保政策的反思与改良,而不要因为是劳动者主动放弃权利便无视了“放弃”背后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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