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提高医保待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广元继今年初的“快一步”动作后,下半年,再次在全省率先大幅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提高医保待遇走在全省前列
来自省医保中心的一项统计显示,广元提高医保待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从今年10月1日起,该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2-3个百分点;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最多能报销26万元,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高了6.5万元,增幅达33%。
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降低起付线,如二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下降200元;提高报销比例,各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在现行规定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住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3万元提高到5.7万元,增幅达90%,提前达到了医改方案规定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的要求。
降低部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负担。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从2010年1月1日起,缴费基数由原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下降到80%。执行这一规定后,减轻个人负担近400元。
“两定点”改革提供坚强后盾
广元不断大幅提高医保待遇的底气何在?
“‘两定点’改革是我们的坚强后盾。”广元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说,广元变全国通行的行政审批为市场配置,率先探索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公开招标、末位淘汰制,有效抑制基金亏损,缓解群众“看病贵”。据悉,市本级引入新监管机制的3年间,在消化基金赤字后,累计结余1428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兜底的风险。
该市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从严惩处,对住院医疗费用超控制总额和指标的费用及弄虚作假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并从严惩处……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将进一步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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