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厦门将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今后,厦门城乡居民将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7月1日起,厦门将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380元/年·人,财政对参保个人的补助也将从190元/人·年提高到300元/人·年。
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钦辉副局长,做客厦门市政府网站,为网友解读“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最新情况。为鼓励居民“小病进社区”,厦门还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优惠政策,不过李钦辉特别提醒,这项优惠只能在基层医疗机构用。大病医疗最高能报销21万
李钦辉介绍说,目前厦门已完全实现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待遇上的均等化。
同时,厦门还建立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定为11万元。这样一来,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总体保障水平达到了2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1万元)。
李钦辉接受采访时还表示,在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方面,厦门也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如统一了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还降低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调降至1000元,减轻了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购药体检费用可自行调配
在昨天的交流中,不少网友称自己在使用医保卡购药、体检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对此,李钦辉解读说:目前,厦门本市城镇职工购药额度是400元,体检额度是200元。从今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支配其购药、体检额度,这600元可全部用于体检或购药。
此外,上年度剩余的购药额度(含体检)可累计到下一个社保年度。不过,若个人账户金额已用完,购药体检额度还有余额———这种情况下购药体检额度是不能累计到下一年度的。
买国家基本药物可享优惠
据悉,为引导居民“小病进社区”,厦门还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优惠政策: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可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额报销。
针对这“500元国家基本药物费用”的优惠政策,李钦辉特别提醒,这项优惠不能在三级大医院使用,参保人员只有到38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公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才能享受。
同时,若参保人员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入到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费用阶段后,再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就不能享受国家基本药物费用的优惠政策了。
温馨提醒
哪些是基本药物可用以下方式查询
如何查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参保个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
方式一:直接到厦门市38家公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查询。国家基本药物的455种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中心联网的结算系统中都有标记,医院操作人员都可识别。
方式二:从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后查询,网址是www.xm12333.com,下载的路径是:登录首页-网上下载-医保定点:《基本药品目录》。
此外,李钦辉还提醒,城镇职工每年的体检额度目前为200元,这些体检额度不能到三甲医院使用,只能在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具体可到哪些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参保个人可咨询劳动保障热线:12333或登录www.xm123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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