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率先开展违规记分制管理制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浙江桐乡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记分制管理,并发布了《桐乡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此次计分管理主要是针对店容店貌、药物的价格、留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等展开。
据了解,在《桐乡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违规行为记分标准》中,详细规定了各种违规行为的记分分值。如店容店貌不整洁、配售药品未按规定进行病历记载、营业时间内驻店药师未在岗等10种违规行为记1分;对参保人员购药实行价格欺诈行为、实际配售药品与上传药品信息不符或将非医保药品串换成医保药品报销等4 种违规行为记2分;面积未达标准摆放保健品或未按规定摆放保健品、留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等6种违规行为记3分;未经批准私自增加医保刷卡器具进行医保刷卡服务、药店监控系统或其他形式发现存在空刷卡、虚假上传结算信息等情况或串换日用品、副食品、保健品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记6分。
桐乡市社保事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桐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记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该局将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包括连锁药店下属门店均实行单店医保违规行为“十二分制”记分量化监管办法。在一个记分年度内,定点零售药店因医保违规行为被记分的,将对药店实行累计3分以下教育、培训、考试,累计3分及以上暂停服务协议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多种处理措施。
该负责人强调,如果在一个记分年度内,累计记分达12分及以上并在记分年度内同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并作相应的行政处罚,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药店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
《桐乡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加强了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规范管理,并将管理工作通过计分制落到了实处。对于整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提高了服务水平,保障人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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