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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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公积金贷款规则向管理中心归还贷款本息,由管理中心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并对其中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进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问: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方式是怎样的?
答: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方式为,借款人按《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合同》约定按期(或提前)向管理中心支付按公积金贷款规则计算的贷款本息。管理中心根据商业性贷款还款规则按与贷款银行约定时间统一向贷款银行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
问:已经通过管理中心审批但未放款的公积金贷款可以转为公转商贴息贷款吗?
答:符合贷款银行商业性个人首套住房贷款业务标准的,借款人可申请将公积金贷款转为公转商贴息贷款。
问:公转商贴息贷款贴息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贴息金额为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计算的利息和按公积金贷款规则计算的利息差额。商业性个人贷款规则计算的利息是指按照公转商贴息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商业性个人贷款利息计算规则计算得出的利息。公积金贷款规则计算的利息是指按照公转商贴息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规则计算得出的利息。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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