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落地
记者获悉,近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放宽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5月18日起,对公积金个贷率上限、贷款缴存时间、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限额等七方面进行放宽式调整。这也意味着“330公积金新政”正式落地本市。
个贷率及贷款限额“双双升级”
《通知》明确,我市将原先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上限由80%提高至90%,对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将起到极大作用。
除了个贷率相应提高外,我市还就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即市值及端州区属单位职工的贷款限额由23万元/人提高至28万元/人。
连续缴存6月即可申请贷款
据悉,在以往我市执行的贷款条件中,必须满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但在本次出台的新政中,记者了解到,只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
另《通知》指出,在对个人缴存公积金时间的计算方面,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只要在时间上前后能够接续,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放开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
据悉,为了满足有改善住房条件职工家庭的需要,本次我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通知》明确,由此前的“原则上每家庭只能贷一次”放宽为“原则上每家庭只能贷二次”,暂不允许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申请。这既意味着,本市缴存职工,在结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可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普通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
除对贷款次数适当放宽外,记者了解到,本次我市还对二次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作了规定,即二次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以上。而曾提取过住房公积的职工在申请二次贷款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需在最近一次提取后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即可。
首套普通住房首付降低至20%
据悉,此前,肇庆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分别为30%。“这表示,要买套100万元的改善性住房,首套房以及二套房的首付分别为30万元,这对普通家庭而言,压力确实较大。”肇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如是道。
因此,为减轻普通刚需改善型住房需求,《通知》指出,购买首套普通型商品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不过,购买首套二手房的,则须参考房屋的契税价、合同价、市场评估价,取最低值作为购房总价。而且,首付比例则根据房龄10年以内、10年以上、15年以上分别降低为30%、40%以及50%。房龄达到20年的,不受理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属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分别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而在自建房方面,属首套住房的,以抵押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数,参照购买首套二手房比例确定最高可贷额度,且可贷额度不超过该房建造价或者抵押房屋评估价(两者取最低值)的70%。
首套住房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据悉,本次我市在贷款利率调整上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买二套住房或者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在公积金贷款基础上上浮10%。
记者了解到,在我市公积金新政出台前,近半年来,央行分别于2014年11月22日、2015年3月1日以及2015年5月11日分别就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这即意味这,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
“根据我们新出的《通知》以及央行利率的调整,目前,我们已经就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即首套房基准利率已由4%下调至3.75%;二套房由4.4%下调至4.125%。”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
此外,《通知》提出,扩大我市异地贷款业务范围,在现行“珠三角”八市(深圳没参与互贷)、茂名市互贷范围基础上,增加云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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