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险种
重疾险并非投保险种越多越好
重大疾病可以为人们提供重大疾病保障,但是,由于很多人对重大疾病保险的不了解,往往会陷入投保误区。那么,人们在投保 重疾险前,应该避免哪些误区呢?并非所有重病都可赔
很多人一听是重疾险,就以为是重病都能保,其实不然。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保险都有限定的病种,不同的保险,在具体的可承保病种、手术类型上还有所区别,有的公司可进行赔付的病种为十余种,有的公司则可能多达40多种。而在重大疾病险的保单中,各家保险公司还明确规定或者限制了保障范围,即便患上了保险合同中的重病也未必能赔。
投保的险种不是越多越好
也许很多人都会想,既然保险公司对可承保的疾病有诸多限制,那是不是选择险种多的 重大疾病保险比较好呢?不是的。有些时候花样繁多的保障范围其实是保险公司在玩文字游戏。例如,有些险种保障数十种大病,但将病种进行相关细化后,与只保十多类大病但未对具体病种进行细化的险种,实际保障范围差距不大。
不按“规定”治病或被拒赔
生了重病去医院,不是得按医生的要求吃药治疗吗?怎么还得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来治病?没错!如果不幸患上了保单上包含的重疾,投保人就得按照保单上要求的治疗方法和理赔规定就医,如“不按规矩”办事,理赔申请很可能遭拒。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限制,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来诊断和治疗,否则可能被拒赔。
“终身险”未必终身保障
在大家的概念里,管终身的重疾险就意味着保障会一直持续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天。但事实却未必!目前市面上的很多终身型重疾险产品都在部分疾病上约定了保障年限,因此实际能延续至终身的保障功能却极为罕见。
人们在选购重大疾病保险时,一定要实事先了解清楚保险的保障责任,并非所有重病都可赔,而且投保的险种并不是越多越好。
保险公司重疾保险险种扩容
如今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越来越多,可是其保障的范围却比较小,为了解决这样的情况,据了解, 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如今已经得到了扩容。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 健康保险。5月17日,笔者采访获悉,不少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进行了优化调整,最大的变化之一是传统重疾险的承保病种正在陆续扩大。
根据相关会议决定,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 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目前,我们也正在对相关健康险进行优化。”这是多家寿险公司透露给笔者的消息。以中国人寿为例,该公司在5月16日正式推出“瑞鑫(典藏版)”集子女教育、自身养老、理财规划、健康保障与身故保障五大功能于一身。
“主险依然采取定期生存返还的设计,年满三个保单年度起‘一年一返’,当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85岁时,还将一次性获得3.5倍 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称。同时,凡主合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并满足相关条件,被保险人除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的,豁免被保险人身故日或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以后的主合同及此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笔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不少保险公司扩容了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如上述产品承保范围就将承保病种由原来的40种重大疾病,升级至保障“50种重大疾病+10种特定疾病”,令客户享有更丰富的疾病保障。
重大 疾病保险险种的扩容,其影响可谓是多方面的,一来,可保障疾病的种类增多,有利于更多人得到保障,二来可以为其他类型的保险险种扩容提供榜样。
重疾保险险种有哪些
随着近年来重大疾病患病率的增加,各大保险公司也是推出了很多的重大疾病保险,这类型产品一经推出就受到很多消费者喜爱。那么,重疾保险险种有哪些呢?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
按保险期限划分
定期保险
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按给付形态划分
额外给付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险或者养老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提前给付保险
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被保险人活着是拿不到钱的那种保险就叫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独立给付保险
独立给付主险型重大疾病保险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而且其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且二者有独立的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死亡保险金为零,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此型产品较易定价,只需考虑重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但对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严格。
比例给付保险
按比例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计,主要是考虑某一种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在重大疾病保险总金额中的给付比例。当被保险人患有某一种重大疾病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其死亡保障不变,该型保险也可以用于以上诸型产品之中。
重疾保险险种有哪些?按保险期限划分有定期保险以及终身保险。按给付形态划分有额外给付保险、提前给付保险、独立给付保险、比例给付保险。消费者可根据自己需求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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