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互助险
少儿互助险与商业保险应相互补充
孩子生性活泼好动,容易发生各种意外,这就需要保险来保障孩子的安全。很多家长认为购买了少儿互助金后就没必要购买商业少儿险了,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商业保险是少儿互助金的补充,家长们应给孩子提供“双重保障”。
少儿互助金顾名思义就是只针对少儿住院所产生费用的报销,而诸如少儿天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常会有的一点磕磕绊绊之类产生的费用并不在少儿互助金的报销范围之类,同时一些少儿易患的大病如白血病、癌症、尿毒症等,这些病的后续营养费往往较高,如白血病治疗后的恢复时间通常高达5年,期间的营养康复费直接会对家庭产生重大的经济压力,这些最好通过购买商业少儿险来进行弥补。少儿互助金与商业保险互不排斥,也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同时参加商业保险,为孩子疾病加上“双保险”。
市民董先生就曾经享受过“双保险”的好处:前些日子,他的儿子急性扁桃体炎住院,用了600多元,董先生从少儿互助金保障中获得了赔偿200多元,而后又从中英人寿少儿险中获赔了500余元,一算两项获赔达700元,扣除实际花费的住院费,居然还“赚”了100元。
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家中孩子突发的各种意外,建议家长们购买少儿互助金的同时也购买一份商业少儿险。这样不仅更进一步保障孩子的健康,还能在意外来临时大大减轻医疗负担。
互助保险公司是什么
对于消费者来说,对保险公司是常熟悉,那互助保险公司有多少人清楚呢?互助保险公司与商业保险公司,其经营主体一个是互助性质,一个是商业性质。
互助保险公司是一种非盈利性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它是被保险人自己的合作组织。互助保险公司不规定参加人员的身份,不受行业限制,只要参加保险,持有保险单就成为互助保险公司的会员。公司没有股东,没有股本,公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为投保人提供较低价格的保险产品,避免非法索赔。
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投保人有权选择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当公司经营业务获得利润时,投保人可分得红利,其余盈余积累起来,用以加强公司的财力。公司亏损时,保单持有人或用摊缴保费的方式予以弥补,或用以前的盈余金予以弥补。
互助保险公司以发行分红保单为主,有时也会发行非分红保单,但只有分红保单持有人才对公司拥有所有权。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流行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按照各自适应的法律规范,互助保险公司各方面的特点可以通过与股份保险公司的比较中反映出来。
互助保险公司是什么?互助保险公司是一种非盈利性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互助保险公司没有股东,没有股本,公司的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为投保人提供较低价格的保险产品,避免非法索赔。
社会互助介绍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社会互助包括以下的特点:
1、相互认同和相互依存
社会互助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观念和行为之一。从原始人群开始,人类就过着群体生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种生活方式使个人产生了对群体的认同感;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又进一步使人与人之间必须构成这种以积极的互动关系为经纬的社会支持网络,于是便又产生了相互依存感。
2、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
为了维护整体的利益,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不得为所欲为,他们都必须学会妥协、学会让步、学会约束自己,克制自己的欲望。约定俗成,就产生了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必须信奉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具有凝聚力,才能成其 为一个整体。
3、利他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社会互助
由此,形成了两个层次的社会互助:一是从人类最为朴素的情感出发纯粹利他主义的相互支持,二是从功利主义的理性出发的相互依存。从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看,第一层次的社会互助是贯穿始终的,只要有人类社会,就得有这种相互支持;第二层次的社会互助从原始社会末期人类社会有了剩余产品之后就渐渐突出了。 到阶级社会出现,有了不平等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从理性出发相互依存就显得极为重要,甚至成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的职责。这种现象可能要一直延续下去,直到阶级消灭。而在当代,这两个层次的社会互助交织在一起,成为现代社会的社会支持网络的一个特征,也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立足点。
4、返朴归真
我们现在要回到社会互助的本来意义上来理解上述界定:我们极力提倡的是第一层次的社会互助,因为这是我们民族古老的传统;但也不反对第二层次的社会互助,因为作为政府提倡社会互助,本来就有其功利主义或实用主义的一面。
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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