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期

健康险有免责期您知道吗
明明还在保险有效期内,理赔却吃了“闭门羹”,这让奉化的张先生很是困惑。
今年春节过后,张先生从老家河南回到奉化,为儿子小浩重新找了一所幼儿园。报名时,除了缴纳保育费外,他还花100元给孩子买了保险,保险有效期从今年2月22日到8月31日。承保险种有三种:意外伤害费用补偿 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5月15日,小浩因发烧咳嗽入院检查,被诊断为肺炎。住院4天,共花去医药费6000元。出院后,张先生拿着治病单据,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赔。
保险公司说,小浩投保的学生健康险,有三个月的免责期,即从2月22日开始算,往后的90天内发生因病住院情况,按规定无法得到理赔,这90天就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期。
学生健康险是保险公司每学年与学校直接签订的团体险,会发给每位参保的家长一份《告家长书》,告知具体细节规定。保险公司说,因为小浩是中途参加保险,或许出于多种原因,张先生没有看到这份《告家长书》。
鉴于张先生家经济比较困难,在奉化当地有关媒体的协调下,保险公司同意向张先生给予一定的人道补助。
“既然在保险有效期,为啥又设置了一个三个月的免责期,难道又是一个霸王条款?”近日,针对此事,不少网友在微博上提出了疑问。
对此,宁波某保险公司健康险业务专员安老师介绍,所谓免责期,又称等待期或观察期,是健康类保险的特有条款,指 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这与其他的财产类保险或意外险不一样。
人生病,特别是一些较重大的疾病,身体会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一定是突发性的。反映到医疗保险上来,就是投保人在买保险时,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种隐患,或者他事实上已经是一名“病人”了。如果刚投保,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由保险公司为其负责,就显得不太公平。
安老师说,因此,每家人寿保险公司对健康类保险都有“等待期”,但不同公司的“等待期”长短有差别。
如重大疾病保险,一般“等待期”为90天,也有公司定为180天。有些针对特定疾病的保险,“等待期”甚至有长达1年的。
投保医疗保险,市民要了解和用好“犹豫期”和“等待期”。投保后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客户可以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一些工本费。此外,保单里的责任免除条款,会用黑体字标注,客户也要仔细看,向 保险销售员问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长期护理保险免责期与保险费有哪些关系?
大家都知道护理保险免责期,那您知道护理保险免责期与保险费之间的关系吗?在长期护理保险中,其免责期与保险费之间的关系是反比关系。免责期越短,意味着保险公司的风险越大,自然体现在保费上要高。长期护理保险免责期与保险费关系一
与其他保险产品相比,长期护理保险侧重于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有着显著的产品特点。从保障范围看,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产品类型主要有日额津贴、费用补偿、服务提供等单一或相互交叉的形式,给付期限有一年、数年、终身等几种不同的选择,同时也规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或者说80天等多种免责期。免责期愈长,保费愈低。
长期护理保险免责期与保险费关二
长期护理保险一般都有保费豁免保障,在缴费期间,被保险人一经确定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此外,所有长期护理保险保单都是保证续保的,有一些甚至保证终身续保,保险公司不得在保单更新时针对个人提高 保险费率。
长期护理保险免责期与保险费关系三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通常为平准式,也有每年或每一期间固定上调保费者,其年缴保费因投保年龄、等待期间、保险金额和其它条件的不同而有很大区别。一般都有 豁免保费保障,即保险人开始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60、90或180天起免缴保费。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长期护理保险免责期与保险费之间的关系,您都记清楚了吗?不过在此提醒广大投保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详细了解保险单上的免责期,避免在发生意外时,保障公司不能进行赔偿。
安邦万年盈年金保险保障责任+免责条款+犹豫期及退保
安邦万年盈年金保险保障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现金价值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生存年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第5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根据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的不同,在第5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按照本主险合同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年金”。
不同交费期间对应的给付比例如下:
交费期间为3年交的给付比例是18%;
交费期间为5年交的给付比例是30%。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年金”,给付比例如下:
(1)若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的,则给付比例为20%;
(2)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则给付比例为60%。
安邦万年盈年金保险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无论被保险人的驾驶行为是否是引起保险事故的原因;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注:其他免责规定详见本主险条款“2.7其他免责条款”及相 关内容。
安邦万年盈年金保险犹豫期及退保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20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本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本公司收到您解除本主险合 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合同解除后,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安邦万年盈年金保险的一些基本内容就介绍到这,大家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来咨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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