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疾险
如何投保重疾险?
随着人们 保险意识的增强,人们往往会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自己的风险。面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重疾险,投保人应该如何让选择保险才能为自己提供保障呢?根据2007年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的《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 重大疾病保险规划的25种重疾中,保障范围应当至少包括恶性肿瘤等最多发的六种重大疾病,各保险公司可增加上述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种类。从目前市面上的产品来看,中国人寿、平安寿险、人保健康、太平洋寿险、太平人寿等公司推出的重疾险换代产品,除了6种必保“核心疾病”外,都将其余19种《规范》内的“自选”病种纳入保障责任中。此外,不少保险公司的新版重疾险产品还在25种疾病之上,增加了新的承保病种,如平安的新款重疾险产品系列在25种规范定义重大疾病之外,对女性客户增加5种大病,对男性客户增加3种大病。
市场人士分析,《规范》中所定义的25种重疾是发生几率较高、造成损失较大的重疾类别,因此重疾险产品包含《规范》中列举的疾病种类越多,说明保障范围越全。但消费者选择产品时,不应简单地比较保障疾病的数量,而应看具体条款是否对自己更有利。一般来说,大部分人应该选择能保证续保的长期型重疾险。而年轻人在收入低、资金压力大(如需结婚、买房)的情况下,可先考虑消费型重疾险,以后再转为长期型重疾险。倘若理财能力较强,则可考虑附加的消费型定期重疾险,如万能险+定期重疾险。
值得注意的是,有几类经常会因意外导致却不属于《规范》中6种必保“核心疾病”的重疾,包括多个肢体缺失、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语言能力丧失等,如果消费者要购买的产品保障范围包括上述病种,可放心购买;如果只包括部分或有相关理赔限制,则需结合实际情况仔细考虑。
选择保险并非保障范围越广越好,投保人在选择保险时,要留意承保的疾病种类,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的重疾险产品。
投保重疾险须知
投保重疾险须知
人们已经习惯在发生重大疾病时通过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来支付治疗费用,特别是遭遇癌症这样的疾病。不过,并非所有带有癌症字样的疾病都在重疾的理赔范围内,重疾险对“重疾”的界定也有一定标准,消费者投保时应当看清条款约定。
问:为什么原位癌被列为免责范围?
读者林小姐来电咨询:我想购买一份重疾险,但是我查看了市场上一些重疾险产品条款,发现很多公司将原位癌列为责任免除范围,原位癌不属于癌症范畴吗?
它是否属于重疾险的免赔责任范围?
答:原位癌属于早期,不在恶性肿瘤保障范围
通常来说,重疾是指符合“三高一低”特征的疾病,即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费用和低治愈率。
中意人寿理赔专家蔡仁军告诉记者,原位癌属于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根据补偿原则及同质风险的原理,部分保险公司将其列为责任免除范围。专家表示,在女性疾病理赔实践中,子宫的原位癌较多见。据介绍,子宫宫体壁由里到外分四层:分别是黏膜层、黏膜下层、肌肉层和外膜层。子宫的原位癌就是癌细胞仅见于黏膜上皮层内,但尚未浸润到黏膜下层,更没有到达肌肉层。
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故又称为0期癌,从原位癌到浸润癌大概要5~10年的时间;原位癌偶尔可自行消退,通常不会危及生命,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原位癌的治疗也相对简单,如子宫原位癌通常的治疗方法是把子宫切除,而无需做化疗。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大部分公司的重疾险产品条款中均将原位癌列为除外责任,不予理赔。因为原位癌不符合癌症的特点,属于癌症的最早期,易发易治,如果进行手术切除即可完全治愈,所以并不属于普通重疾险中恶性肿瘤的保障范围。
部分产品可保障原位癌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已经有部分公司推出了涵盖原位癌赔付责任的重疾险产品,消费者在投保时可以根据条款仔细鉴别。
由于原位癌治疗费用不会太高,因此这类重疾险在设定原位癌理赔金额时,通常是按照基本保额的10%~20%进行支付,如中意人寿的年年安康保障计划,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保险金(此项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给付后主险保险金额不变。信诚人寿此前推出的“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也对原位癌提供提前赔付,如果投保人在癌症早期的原位癌阶段被发现,则可以提前领取保障金额的10%用于癌症早期治疗,如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则全部保障金额都用于投保人的治疗。
蔡仁军表示,原位癌是极早期的癌症,一般没有症状,大多数是体检时被发现。对于一个具体的理赔案例,到底是原位癌还是浸润癌,需要由具有资质的医院的病理医生出具病理报告来证实。
妇科原位癌的发病率比较高,如果女性需要更有针对性的重疾保障,可以在购买普通重疾险的基础上,额外购买一份专门的女性重疾险或女性健康险。据了解,女性险产品一般都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妇科原位癌、骨质疏松症等女性疾病的保障。女性原位癌承保范围一般会包括乳腺、子宫颈、子宫、卵巢等部位。
投保重疾险 好处多多
理由一、抵御人生最大风险的利器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抵御这突如其来的风险呢?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理由二、保障数字化、确诊即给付
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 医疗支出负担。
例如:一个投保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20万元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费保险费进行理赔。假如年缴保费是5000元,第二年首次罹患重疾,得到20万的理赔那么这个19.5万就是所谓保障最数字化的体现。
理由三、强制储蓄、专款专用
如果说我们每十个人当中有九个人是因为重大疾病而身故,那么未来在重大疾病面前,我们是否有一笔钱可以专款专用呢?
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高龄罹患重疾,所赔保险金大多数的资金都是自己过去积累的,感觉似乎不划算。
事实上, 保险保障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片段。
在同一个条款下人人平等,重大疾病保险前期的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机会,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重大疾病风险是不可预知的,谁也不能断言自己何时会得病,我们不能等自己第四个馒头吃饱后来埋怨不该吃前三个馒头,我们也不可能一上来就吃第四个馒头。
理由四、重大疾病保险人人都适合
有的人会说,我有了社保而且单位福利很好,所以没有必要买重大疾病保险了。情况果真如此吗?
(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
(2)中国的 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
(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从上述介绍来看,重疾险不仅是抵御人生最大风险的利器,而且还具有强制储蓄和专款专用的功能。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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