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停售
134号文引41款年金险停售 健康险新增四成
中保协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有多款保险产品停售。从产品类别看,停售年金保险41款(约占停售产品总数的76%),其次为人寿保险6款,健康保险4款(均是重疾)和意外保险3款。从设计类型看,停售普通型产品22款、万能型产品16款(附加险10款)、分红型产品15款,投连型产品(附加险)1款。
前三季度有停售也有一大批新产品,总体来看,新产品远大于停售产品。共70家公司报送397款健康保险,占比42.0%,其次是人寿保险236款、年金保险203款、意外保险110款。健康保险中含重疾险193款,占比近一半。
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精算人员表示,受“134号文”影响,部分不合规产品退市很正常,一些险企此前销售的拳头产品虽然未停售,但保险公司也对其升级。从数据来看,统计数据未含10月份停售保险,预计10月份仍有一批寿险产品退市。
四成新增产品为健康险
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共有79家公司向产品库共报送2768款产品,其中包括在售946款,未售1763款,停售54款,停用5款。与2016年前三季度相比,在售产品数增长12%。
从前三季度新增在售产品情况来看,健康保险最多。共70家公司报送397款健康保险,占比42.0%,其次是人寿保险236款、年金保险203款、意外保险110款。健康保险中含重疾险193款,占比近一半;人寿保险中60%是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中90%是非养老年金保险。
从设计类型看,前三季度新增产品仍以普通型产品为主。新增普通型产品有806款,占比85.2%,其次为分红型产品81款,万能型49款,投连险10款。分红型和万能型产品中多是非养老年金保险。数量上,普通型产品同比增长12%,万能型产品同比下降31%;结构上,普通型产品占比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万能型产品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个百分点。
细分市场方面,少儿专属产品居多。新增在售专属型产品79款,其中逾半数(47款)是少儿专属产品,是学平险的2倍,女性专属产品的5.9倍;老年专属产品新开发1款。数量上,新增在售少儿专属产品同比增长9款,学平险基本持平,新开发女性和老年专属产品同比大幅减少。
销售渠道方面,个人营销居首位,网络销售增长快。70%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策略,其中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有624款(66%),仍占据主导位置;网络销售渠道扩展很快,有519款(55%)产品在售,且是意外险的第一销售渠道;其次是银行代理480款,中介代理491款。
对比来看,2016年前三季度新增产品中有55%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方式,且排名为个人营销、中介代理、网络销售、银行代理渠道等,2017年前三季度的渠道排名同比基本一致,只是网络销售渠道发展快速,超越中介代理渠道。
从承保方式看,个险产品开发数量约为团险6倍。前三季度开发的产品中有86%是个险产品;团险产品的开发以健康保险为主占比61%,其次是意外保险占比23%。团险健康险中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占比最高。
从开发时间看,3月上新最多。各月均有新产品发布,3月产品上新最多有184款,其次是1月162款、5月129款。从公司开发看,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是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在17年前三季度开发了48款新产品;国寿、太平、平安这三家大公司开发产品均在40款以上;新产品数量在26-30款的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
中保协披露的数据还显示,自2014年10月1日产品库正式上线至2017年9月30日,人身险公司由上线时的69家增加到83家,2009年以后入库的产品条款总计23929款,其中包含在售9333款(39%)。
从目前在售产品总体特征来看,在售产品中健康保险最多,有4164款(45%),其次是人寿保险2303款(25%),意外保险1675款(18%)。健康保险中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的医疗保险逾半数,其次是重疾和防癌险占比36.1%,个人税优型健康险有25款。
目前在售产品还存在以下几大特征:从设计类型看,普通型产品最多,有7374款占比79%,其次是分红型产品1038款,万能型产品728款。分红型产品中现金分红居多,占比约85%。从细分市场看,专属型产品中少儿专属的数量最多,有348款,是学平险的1.7倍、女性专属产品的2.2倍,是老年专属产品的6.4倍。从销售渠道看,51%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方式。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达4843款(52%),其次是银行代理渠道3830款(41%),之后是中介代理、团体直销、网络销售。从公司看,在售产品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公司分别为泰康人寿358款,国寿股份346款,中意人寿301款。
停售年金最多
在大批新品上市的同时,一批原有产品也相继退市。
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各保险公司共停售产品54款。从时间看,2月份停售产品最多22款,其次是1月份13款,6-9月无产品停售。从公司看,停售产品最多的是平安人寿16款,其次为友邦保险8款、信泰人寿4款。从产品类别看,停售年金保险41款(其中40款为非养老年金保险),其次为人寿保险6款,健康保险4款(均是重疾)和意外保险3款。从设计类型看,停售普通型产品22款、万能型产品16款(附加险10款)、分红型产品15款,投连型产品(附加险)1款。
年金险之所以退市最多,与134号文中对年金险的规定有关。134号文明确规定“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引人注意的是,借着“134号文”一些保险公司和营销员大打“停售牌”以促销此前的保险产品。上述精算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别寿险公司以“停售”为契机而制定销售策略。
另外,在一批不符合监管规定产品退市的同时,保监会也加强了对寿险产品的监管力度。记者近期从保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保监会加大对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力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于近日对长城人寿等3家险企下发监管函。保监会要求该三家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违规产品退出市场,并对公司申报新产品采取禁止性措施,持续强化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问责。
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该三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该三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监管姓监”,全面强化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从严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存量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退出,并坚持按照违规问题“双罚”的原则,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进行监管问责。
2017年前三季度与2016年前三季度相比,新增年金保险、人寿保险同比增长50%-60%,健康保险同比下降10%(其中重疾保险增长13%),新增意外保险同比持平;在结构上,新增健康保险占比由52%降至42%。
为什么万能险停售 不符合规定就停售
市民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险的成本将有所降低。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了《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并从即日起执行。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从现在起,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必须依照《规定》对产品进行调整,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在10月1日停止销售。
万能、投连10月变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2007年10月1日前,各公司按照原规定报备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并可以执行原规定有关要求。2007年10月1日后,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进行投资账户评估、投资单位定价和提取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设立万能账户、决定结算利率和提取责任准备金。
2007年10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不得销售。
保险消费者已支付保费增加
新规定降低了市民购买这两个产品后缴纳的初期费用和保险公司收取的退保费用。
刘先生30岁,去年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万能险,每年缴纳保费1万元,共缴10年。其中基本保险费2000元,额外保险费8000元,选择寿险保障5万元。就资金运用来说,刘先生第一年的初始费用为1588元,第二年是840元,第三年到第五年是440元,第六年及以后则为240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新规定实施后,刘先生再投保同类保险后,初始费用就会有所变化。按照新规定,如果是每年缴纳保费的产品,第一年的初始费用为50%,其后分别为25%、15%、10%,最后每年是5%。而趸缴产品如果保费为5000元或者更多,则为5%如果在5000元以下,则为10%。
那么,刘先生购买的产品,由于属于趸缴型银保产品,适用10%的标准,那么他每年的初始费用就不应超过1000元,也就是说他每年将有更多的保费直接用于保障或者投资。
此外,新规定也略微下调了消费者退保万能和投连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
保险保障比例增高
目前很多市民选择投资连结保险或者万能险,多是抱着投资的心态,但一旦发生风险,保障也非常重要。新规规定,万能险和投连险的保障比例不得低于个人账户的5%,强化了保险的保障功能。
“134号文”引发停售潮:41款年金险停售
中保协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有多款保险产品停售。从产品类别看,停售年金保险41款,其次为人寿保险6款,健康保险4款和意外保险3款。但也有一大批新产品上线,总体来看,新产品远大于停售产品。
四成新增产品为健康险
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共有79家公司向产品库共报送2768款产品,其中包括在售946款,未售1763款,停售54款,停用5款。与2016年前三季度相比,在售产品数增长12%。
从前三季度新增在售产品情况来看,健康保险最多。共70家公司报送397款健康保险,占比42.0%,其次是人寿保险236款、年金保险203款、意外保险110款。健康保险中含重疾险193款,占比近一半;人寿保险中60%是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中90%是非养老年金保险。
2017年前三季度与2016年前三季度相比,新增年金保险、人寿保险同比增长50%-60%,健康保险同比下降10%(其中重疾保险增长13%),新增意外保险同比持平;在结构上,新增健康保险占比由52%降至42%。
从设计类型看,前三季度新增产品仍以普通型产品为主。新增普通型产品有806款,占比85.2%,其次为分红型产品81款,万能型49款,投连险10款。分红型和万能型产品中多是非养老年金保险。数量上,普通型产品同比增长12%,万能型产品同比下降31%;结构上,普通型产品占比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万能型产品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个百分点。
细分市场方面,少儿专属产品居多。新增在售专属型产品79款,其中逾半数是少儿专属产品,是学平险的2倍,女性专属产品的5.9倍;老年专属产品新开发1款。数量上,新增在售少儿专属产品同比增长9款,学平险基本持平,新开发女性和老年专属产品同比大幅减少。
销售渠道方面,个人营销居首位,网络销售增长快。70%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策略,其中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有624款,仍占据主导位置;网络销售渠道扩展很快,有519款产品在售,且是意外险的第一销售渠道;其次是银行代理480款,中介代理491款。
对比来看,2016年前三季度新增产品中有55%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方式,且排名为个人营销、中介代理、网络销售、银行代理渠道等,2017年前三季度的渠道排名同比基本一致,只是网络销售渠道发展快速,超越中介代理渠道。
从承保方式看,个险产品开发数量约为团险6倍。前三季度开发的产品中有86%是个险产品;团险产品的开发以健康保险为主占比61%,其次是意外保险占比23%。团险健康险中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占比最高。
从开发时间看,3月上新最多。各月均有新产品发布,3月产品上新最多有184款,其次是1月162款、5月129款。从公司开发看,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是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在17年前三季度开发了48款新产品;国寿、太平、平安这三家大公司开发产品均在40款以上;新产品数量在26-30款的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
中保协披露的数据还显示,自2014年10月1日产品库正式上线至2017年9月30日,人身险公司由上线时的69家增加到83家,2009年以后入库的产品条款总计23929款,其中包含在售9333款。
从目前在售产品总体特征来看,在售产品中健康保险最多,有4164款,其次是人寿保险2303款,意外保险1675款。健康保险中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的医疗保险逾半数,其次是重疾和防癌险占比36.1%,个人税优型健康险有25款。
目前在售产品还存在以下几大特征:从设计类型看,普通型产品最多,有7374款占比79%,其次是分红型产品1038款,万能型产品728款。分红型产品中现金分红居多,占比约85%。从细分市场看,专属型产品中少儿专属的数量最多,有348款,是学平险的1.7倍、女性专属产品的2.2倍,是老年专属产品的6.4倍。从销售渠道看,51%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方式。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达4843款,其次是银行代理渠道3830款,之后是中介代理、团体直销、网络销售。从公司看,在售产品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公司分别为泰康人寿358款,国寿股份346款,中意人寿301款。
停售年金最多
在大批新品上市的同时,一批原有产品也相继退市。
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各保险公司共停售产品54款。从时间看,2月份停售产品最多22款,其次是1月份13款,6-9月无产品停售。从公司看,停售产品最多的是平安人寿16款,其次为友邦保险8款、信泰人寿4款。从产品类别看,停售年金保险41款(其中40款为非养老年金保险),其次为人寿保险6款,健康保险4款(均是重疾)和意外保险3款。从设计类型看,停售普通型产品22款、万能型产品16款(附加险10款)、分红型产品15款,投连型产品(附加险)1款。
年金险之所以退市最多,与134号文中对年金险的规定有关。134号文明确规定“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引人注意的是,借着“134号文”一些保险公司和营销员大打“停售牌”以促销此前的保险产品。上述精算人员对《证券日报》媒体人表示,个别寿险公司以“停售”为契机而制定销售策略。
另外,在一批不符合监管规定产品退市的同时,保监会也加强了对寿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媒体人近期从保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保监会加大对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力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于近日对长城人寿等3家险企下发监管函。保监会要求该三家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违规产品退出市场,并对公司申报新产品采取禁止性措施,持续强化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问责。
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该三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该三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监管姓监”,全面强化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从严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存量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退出,并坚持按照违规问题“双罚”的原则,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进行监管问责。
受“134号文”影响,部分不合规产品退市很正常,一些险企此前销售的拳头产品虽然未停售,但保险公司也对其升级。从数据来看,统计数据未含10月份停售保险,预计10月份仍有一批寿险产品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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