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保险

新生儿缺陷保险介绍
新生儿缺陷保险 农村新生儿出生有缺陷可获赔
“有了这笔钱,再加上合作医疗的保障,我就有信心给孩子治病了!”5日,家住重庆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的农民赵小坪领到2000元保险赔付款时,心情十分激动。
赵小坪和妻子一直在朝天门附近打工,今年7月,赵小坪的妻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分娩,产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可是,刚一出生的宝宝却被确诊为先天性唇腭裂,属于出生缺陷患儿。8月,赵小坪回到南川办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时,工作人员了解到了这个不幸的事实,立即与保险公司衔接,帮助赵小坪办理了理赔并领到了2000元的保险赔付款。
原来,为了引导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今年7月,重庆市政府为每名农村孕产妇投入50元钱,购买了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保险。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规定,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死亡及其所生新生儿死亡和具有唇腭裂等10种出生缺陷的,可以获得保险公司1000-25000元不等的保险赔付款。
赵小坪孩子的情况符合保险协议关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规定,他领到了2000元保险赔付款。“等儿子大些了,我准备带他到城里去把手术做了。”赵小坪说,加上 新农合政策的帮助,治好儿子的缺陷应该没有多大问题。
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处处长邹明介绍,这是目前我市首例得到出生缺陷赔偿的农村新生儿。
新生儿缺陷保险 最高可获2万赔偿
家住渝中区的刘军,儿子刚出生2天就被检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在替孩子手术费用犯愁时,刘军听人说娃娃有出生缺陷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一打听,他竟然真的替儿子申请到了2万元理赔费用。
据悉,市卫生局替我市孕产妇、婴儿都进行了保险。不论城乡,一旦孕产妇意外死亡、婴儿夭折以及婴儿有出生缺陷,可以获得2000到2.5万元的保险理赔。
1、2万元理赔帮大忙
刘军家庭条件不太好,老婆36岁才生下儿子,但是儿子一出生就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肯定要手术,医生说等孩子稍微大点再来,费用大概需要6万元左右。”刘军说,这笔钱让自己有些犯愁。
随后,刘军从医院了解到,部分有出生缺陷的婴儿可以申请理赔。“我最开始也搞不清楚是什么政策,就试着咨询了一下。”结果,通过申请,刘军获得了2万元的理赔。刘军说,这笔钱太及时了,自己再努力凑点,过两年孩子手术的费用就够了。
2、11种缺陷可获理赔
笔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市卫生局与人寿、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重庆市住院分娩孕产妇和婴儿保险合同》,该政策之后又作出调整,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标准的,无论农村或者城市的产妇和婴儿,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按照保险条例,婴儿6个月内被诊断出的出生缺陷中包含:唇腭裂、肢体短缩、神经管畸形、并多指(趾)、小耳畸形、先天性心脏病、马蹄内外翻足、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食道闭锁或狭窄等,这些均可申请5000到2万元不等的理赔。
如果孕产妇在住院分娩当日至产后30日内身故,或者婴儿在出生28日内身故,均可申请2.5万元或3000元赔付,双胞胎或者多胞胎按人赔付。
新生儿缺陷保险属地分配及赔付标准
保险属地分配:
人寿公司( 95519):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北部新区、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
大地公司(63807333):涪陵、长寿、南川、綦江、万盛、双桥、合川、永川、江津、大足、荣昌、铜梁、潼南、璧山、黔江、武隆、石柱、彭水、酉阳、秀山。
赔付标准:
孕产妇身故(25000元)、婴儿身故(3000元)、唇或腭裂(6000元)、肢体短缩(10000元)、神经管畸形(8000元)、并多指(趾)(5000元)、小耳畸形(20000元)、先天性心脏病(20000元)、马蹄内外翻足(6000元)、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5000元)、食道闭锁或狭窄(15000元)、尿道下裂(8000元)、听力障碍(10000元)。
上述内容就是对新生儿缺陷保险的相关讲解,新生儿缺陷保险有一定的保险属地分配及赔付标准,最高可获赔2万元,具有很高的保障性。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产品介绍
对于怀孕的准妈妈来说,在怀孕期间承受了较大的风险,这时就可以选择购买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保障准妈妈的安全。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提供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投保范围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取准生证、妊娠未满二十周的健康女性,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保障范围
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
若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一项或两项合同所指的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给付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含胎儿疾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后实施妊娠终止手术,导致妊娠终止且未能分娩活产婴儿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额给付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合同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若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指的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额时,合同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这款产品主要为准妈妈提供保障,提供孕产妇特定孕产期疾病保险金、妊娠终止手术保险金、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对于孕妇来说,是一款值得购买的产品。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保险条款解析
母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她们的消费过程代表着一种爱的传播,母婴产品也是充满爱心的产品。中国人寿因此推出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是一款受到很多准妈妈欢迎的产品。下面,小编就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孕产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孕产妇身故保险金,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附带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新生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若附带被保险人为多人,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新生儿身故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新生儿身故保险金额为限,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一、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附带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附带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怎么样?这款产品专门为准妈妈推出,凡已领取准生证妊娠未满20周的女性都可以进行投保,但是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也要看清保险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以免后期理赔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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