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指的是
保险国十条是什么
1、保险国十条是什么
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国十条”,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简称新“国十条”,表明了中央对保险业的重视,期望保险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规范。
2、“新国十条”的总体要求
要求:“新国十条”明确,到2020年,我国将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深度由3%提升到5%,保险密度由2100/人达到3500/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新保险国十条详解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和政策措施。下面小编带您具体了解一下新保险国十条。
推动医疗养老险市场化
充分推进商业保险对养老、医疗的补充服务。以商业市场对现有的保障程度较低的养老、医疗社保提供强有力补充。
在养老上,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的综合发展,创新养老产品服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商业养老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预期年化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医疗上,鼓励推出各种医疗、疾病有关的商业保险产品,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
发展责任保险模式
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巨灾救助保险机制
政府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比如鲁甸地震,将巨灾纳入救助保险机制后,类似地震巨灾就能更全面的分散风险。
发挥保险在整个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将保险纳入整体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
在保证安全性、预期年化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推动三农保险发展
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新保险国十条主要有哪些?其推动医疗养老险市场化,以商业市场对现有的保障程度较低的养老、医疗社保提供强有力补充,发展责任保险模式,政府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保险在整个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三农保险发展。
保险新国十条解读
保险新国十条的出台透露出诸多政策信息,意味着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支持将更上一个台阶,保险行业也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砥砺前行,拿出更多更好的成绩。接下来,小编将对保险新国十条进行简单的解读。
税延型养老保险有望提前
通过税收延迟缴纳的激励来筹集养老金,建设层次丰富的保障体系,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早在2009年,国务院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发展个税递延的养老保险。财政部、国客税务总局、保监会、上海市政府为此做了大量研究,保监会作为主要的政策执行主体,在个税递延的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流程等相关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储备。
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起到以下作用:一方面,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在我们国家快速老龄化的背景下,财政又不是很富裕,社会保险只能是保基本,丰富保障层次、满足不同保障需求的职责可以更多地放给市场。
推动巨灾保险立法
备受社会关注的巨灾保险制度也将迎来突破。保监会将完成一些专项工作,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灾条款、费率的厘定,巨灾共保体的筹建等专题性研究。此外,还将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据介绍,我国将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涉及中央和地方财政、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及相关个人,包括基金如何筹集、如何运用等。
目前,巨灾保险已在深圳、云南楚雄、浙江宁波等地试点。深圳市政府每年出资3600万元为市民购买风险保障,涵盖了台风、泥石流、洪水以及核电保障等15项风险。云南楚雄州的巨灾保险方案已经通过并即将实施,主要针对地震的农房保险,个人自愿投保100元,即可获得2万元的保障。整个楚雄州一年投保5000多万元。宁波和深圳类似,针对宁波地区的地质和自然灾害,主要对人身和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保障,一年补偿金额约为3800万元,试点情况势头很好。
险资创新支持实体经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保险业发挥长期投资优势,为重大民生工程、国家重点工程等提供的资金支持已达到3.6万亿元。
具体来说,创新险资运用方式,保监会将加快研究制定保险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力争在今年底出台一些具体办法。
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体现在诸多方面。如通过投资股权债权、企业的并购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资金。又如,通过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对外出口,特别是支持高科技的、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出口。2013年,保险业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达到3970亿美元,4.5万户企业受益。
保险业受益于新政策
近年来,保险业经办了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的大病保险服务,受益人群达到4.7亿,保障水平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保险业晒出了大病保险“成绩单”。
目前保险业对养老社区投资接近300亿元,很多省份都有养老社区的试点,如果这两年顺利建成,预计将达到4万多个床位。
保险新国十条的出台透露出税延型养老保险有望提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巨灾保险制度也将迎来突破,保监会将加快研究制定保险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等诸多政策信息,整个保险行业都受益于新政策,行业获得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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