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宣讲
保险理赔常识
很多人购买了保险以后,却有担心真的出了事故无法得到理赔,其实,只要掌握了一些保险理赔常识,想要顺利拿到理赔金绝非难事。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带来一些保险理赔常识,以供大家参考。
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理赔常识中最基础的是理赔定义、理赔方式和理赔时效。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理赔方式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理赔时效受险种影响各有不同。
人身保险常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有关人身保险常识。
特点
(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当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大多数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定额给付性质的合同,只能按事先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健康保险中有一部分是补偿性制,如医疗保险。在财产保险方面,大多数财产可参考其当时市价或重置价、折旧来确定保险金额,而在人身保险方面,生命价值就难有客观标准。保险公司在审核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时,大致上是根据投保人自报的金额,并参照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工作地位、生活标准、缴付保险费的能力和需要等因素来加以确定。
(2)长期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个别人身保险险种期限较短,有几天,甚至几分钟的,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高空滑车保险,则另当别论。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
(3)储蓄性保险
人身保险不仅能提供经济保障,而且大多数人身保险还兼有储蓄性质。作为长期的人身保险,其纯保险费中大部是用来提存准备金,这种准备金是保险人的负债,可用于投资取得利息收入,以其用于将来的保险金给付。正因为大多数人身保险含有储蓄性质,所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单质押贷款、退保和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等权利。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没有这些权利。
(4)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一般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问题。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收入水平加以控制,使保险金额不高的过分。同样代位求偿权原则也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如果被保险人的伤害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既能从保险公司取得保险金,又能向肇事方提出损害照偿要求,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
分类
一、按保障范围分类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伤、病风险为保险责任,使被保险人因伤、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得到补偿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二、按投保方式分类
1、个人保险:单个被保险人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投保人身保险称为个人保险,保险对象为个人;
2、联合保险: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视为同一个被保险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或合作者等多人,作为联合被保险人同时投保的人身保险称为联合保险;
3、团体保险:以一份总的保险合同承保某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的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人身保险称为团体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1、长期业务:是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
2、一年期业务: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居多,健康保险也可以是一年期业务;
3、短期业务: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
四、按实施方式分类
1、强制人身保险:也称为“法定人身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强制实行的人身保险;
2、自愿人身保险:是人身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自愿缔结保险关系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五、按是否分红分类
按是否分红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
慧择提示:人身保险是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是对社会保障不足的一种补充。人身保险常识包括人身保险特点和人身保险分类,其中人身保险还可按照保障范围、投保方式、保险期限、实施方式和是否分红等特点分类。
医疗保险常识
医疗保险常识
问:什么是医疗保险?
答:医疗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只对因疾病引起的伤残负责给付,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保险的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时,可以得到经济上的帮助。
问:医疗险中的“疾病”是什么含义?
答:这里所指的疾病,一是由非先天原因造成的;二是由身体内部原因所致;三是有偶然性原因造成的,并且可以用药物、手术等手段治疗。换言之,须有病因,并且能够治疗。
问:医疗保险的保费是如何计算的?
答:医疗保险的保费每年都会重新计算。保费的多少由一系列因素而定,包括承保的医疗、疾病范围;被保险人年龄;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以及保单的征税程度。
问:到哪里能买到医疗保险?
答:可以委托保险代理人协助办理。但是必须注意弄清楚保单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以及价格(保费),并从这些方面来选择适合自身的险种。
问:以什么方式购买医疗险合算?
答:目前,大多数医疗保险都没有最高保险金额规定。就拿青少年及幼儿的情况来说,孩子一旦真的得了大病,以单一险种赔付用来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用,必然显得捉襟见肘。解决这种尴尬局面的最好办法是依照自身的实际经济能力,更多的为孩子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因此,以套餐的方式购买医疗保险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
每个人还是应依据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选择参加各种不同医疗类的保险,因为保得越多,虽然保费交得多,但保险系数也就越大,生活也就越安心可靠。详情可见:http://activities.huize.com/health2011/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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