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保险推荐
三八节女性健康保险推荐
三八节在即,有关女性健康的话题成为人们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以女性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女性健康保险,保障内容涵盖女性特有的一些癌症、孕产期、美容意外等。
不过,有保险代理人认为,就目前市面上现有的女性保障产品来讲,噱头大于实际利益,意义不大。
据了解,相比起一般的商业医疗保险,目前市面上在售的女性健康保险主要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女性特有器官的原位癌,例如子宫颈原位癌,乳腺癌等;二是妊娠并发症,例如葡萄胎等;三是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不过,资深保险代理人陆杨在比较过各家女性保险产品后认为,这些保险的性价比并不比普通的健康保险高。
原位癌是一种早期癌,通过早期发现和积极治疗,治疗效果好,所以,许多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中都将之除外。而女性健康保险的一大卖点就是发生女性特有器官的原位癌也赔。不过陆杨指出,女性保险中对原位癌的赔付比例并不高,比如购买基本保额10万元的保险,发生原位癌只会赔付5%—20%,这和购买一般的住院保险保障额度差不多。因此,与其购买特定的女性健康保险,不如购买一般的住院保险,保障的内容更加全面一些。
一些公司推出的女性保险有针对发生意外事故后需要进行整容手术提供特别保障的项目,陆杨认为,这一块的保障实际是加了保费的,用意外医疗或者住院费用补偿险也完全可以覆盖。
至于女性保险中针对孕产期及新生儿先天疾病的保险,却值得准备怀孕生孩子的女性考虑,因为一般的重疾险和住院险往往不会将这部分的保障考虑在内。
不过,女性在购买这些保险时,要注意保险的“观察期”。大部分的健康险在购买保险后要在90-180天后才能生效。因此,准备要孩子的夫妻最好及早购买。此外,这类保险的保费往往较高,投保人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挑选。
部分在售的女性保险
●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产品特点:提供“意外整容植皮手术保险金”;提供女性原位癌保险金、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国泰康乃馨妇婴保险A计划
承保对象:年龄在20-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怀孕女性
保险期限:2-5年
产品特点:该计划为怀孕女性和即将出世的婴儿提供双重保障。保障范围涵盖了怀孕女性的身故保障和妊娠期疾病保障、婴儿的死亡保障和先天性疾病保障。同时,为住院生产的孕妇准备了“三金”。
●康丽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18-50岁,保障至被保险人60周岁
缴费期限:5年期
保险范围:最低保5万元,最高保30万元。
产品特点:提供恶性肿瘤保障金,用于治疗和康复;女性恶性肿瘤保障,专为女性设计;女性原位癌诊断可获等值于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
女性人寿保险产品推荐
女性在社会中承担着很多责任,她们担负着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生育与家庭的双重负担,为此很多保险公司都专门为女性定制保险产品。下面小编为你带来两款女性人寿保险。
阳光人寿母婴安康定期寿险
身故保险金
因妊娠疾病导致身故或在分娩之日起7日内因分娩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妊娠及分娩全残保险金有
因妊娠疾病或分娩直接导致在180日内全残,保险公司按妊娠及分娩全残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全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附属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
附属被保险人在分娩过程中或在分娩结束起7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附属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该附责任终止。
太平安孕无忧母婴定期寿险
身故保险金
1.如果在分娩时身故,或在分娩后7日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2.如果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第二十五条所定义的妊娠并发症,并因该妊娠并发症导致身故,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责任终止。
3.如果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第二十五条所定义的妊娠并发症导致身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新生儿身故保险金
如果附属被保险人在出生后7日内身故,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无论附属被保险人人数多少,按附属被保险人实际身故人数乘以身故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
女性人寿保险哪些好?阳光人寿母婴安康定期寿险主要提供妊娠疾病导致的身故以及全残保障,针对附属被保险人也提供赔付。太平安孕无忧母婴定期寿险主要提供身故保障,针对新生儿身故也可提供保险金赔付。
女性意外保险产品推荐
女性在这个社会承担了很多的责任,为了给自己提供全面的保障,很多女性都选择给自己购买意外保险。那么,女性意外保险哪些好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约定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自分娩之日起七日内因分娩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
新生儿身故保险金
新生儿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若新生儿在含二级以上医院确诊属于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孕产妇身故保险金
若在分娩住院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流产引产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或保胎失败导致流产、引产,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流产引产保险金。
新生儿残疾
新生儿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鉴定,其残疾程度达到《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第一级残疾等级的,保险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
女性意外保险哪些好?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由分娩引起的身故及意外引起的伤残和身故及附带被保险人的身故。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孕产妇、新生儿身故以及新生儿先天疾病残疾等保险金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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