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案例分析
寿险保险案例分析
万丈高楼平地起,保险行业的成长壮大离不开一个个保险案例经验的累积,从事保险的新人可以从一个个保险案例中吸取经验与教训,从而更快地成长。接下来,小编将以寿险保险案例为主向大家分享保险经验。
郑庆和路红霞是一对恋人,2006年秋,两人一起到当地保险公司,由路红霞出钱买了一份保额为7.5万元的人身险,被保险人是路红霞,受益人是郑庆。2006年12月下旬的一天,郑庆开车,两人一起去路红霞家,在经过离路红霞家不远处的一座桥时,轿车不幸翻进了河里。路红霞家人闻讯立即将两人救上岸,送往医院抢救,可终究未能挽回两个年轻的生命。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取证认为符合理赔条件,可有一点难倒了他们理赔款该给谁?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已经死亡的,赔款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如果郑庆先于路红霞死亡,则由路红霞的法定继承人领取理赔款;如果路红霞先于郑庆死亡,则由郑庆的法定继承人领取理赔款。但医院出具的证明是送到医院时,两人均已死亡,无法确认谁先死亡。理赔款该给谁的法定继承人呢?
保险公司经过反复讨论,又向上级请示,最后认为根据《保险法》相关条文的精神,受益人只有晚于被保险人死亡,理赔款按法律规定属于其所有后,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才可领取该理赔款。但此次事故中,无法确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谁先死亡,则只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推定两人同时死亡,故该事故中受益人不可能获得理赔款,这笔款项还是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更为合适。于是,这笔7.5万元的保险理赔款由路红霞的父母领取了。
对此,郑庆的父母不同意,他们认为,《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只有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理赔款才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现在既然推定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那么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前提就不存在,保险理赔款当然应由受益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于是,郑庆父母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7.5万元保险理赔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其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而非法定。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只有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它才成为一种现实的财产权。从《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可以看出,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其受益权就丧失了,保险金的请求权仍归被保险人,因此受益权不能作为受益人的遗产而由受益人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在郑庆和路红霞案件中,当意外发生时,无法判断到底是死亡的先后顺序,只能由路红霞的父母领取这笔保险理赔金,从这场寿险保险案例的判决中,我们可以学习到关于受益权的知识,当受益权的主体即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时,其继承人不能继承他的受益权。
爱相随定期寿险怎么样?案例分析
爱相随定期寿险怎么样?
爱相随定期寿险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不错的,线上投保累计最高300万保额,18-40周岁身故或全残,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特别身故/全残保险金属于可选责任),相对来说健康告知宽松仅有4条,责任免除较少仅3条,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孕妇也可投保,比较人性化。比较适合职场白领、刚组建家庭人群、父母需要赡养以及育有子女的人群投保。
爱相随定寿保险的优点是什么?
1. 爱相随定寿保险的性价比相对来说很高,保费要比同种类型的主要产品要便宜7%左右,并且年龄在18岁到55
岁的人群都可以投保,而且在41岁之前出现了事故还能获得150%的保额,只是要额外的增加点费用,但是价格不高,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进行选择。
2. 爱相随定寿保险对于孕妇或者患有轻度症状的人群都可以进行购买,在购买之前要咨询相关人员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3. 爱相随定寿保险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保额300万的保险,并且不需体检。
爱相随定期寿险案例分析
投保:周先生,今年30岁,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让家庭有更稳妥的保障,经过慎重考虑,选择给自己投保了爱相随定期寿险+特别身故/全残保险金责任,基本保额100万,保障30年,选择30年缴费,通过费率表计算出年交保费为1530元/年。
出险:投保四年后,在一次外出商务洽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4岁的周先生发生重伤,抢救无效,不幸身故,给家人带来了莫大的悲伤。妻子在整理周先生的遗物中发现了寿险保单,在处理好后续事情后,周太太发起了寿险理赔申请。
理赔:经过保险公司的审核、复核后,认定符合理赔条件,那么周先生的家人获得身故保险金100万元,特别身故保险金50万元。合计150万元。有了理赔金,可以更好的解决眼前的一些困难。
以上就是对爱相随定期寿险的介绍,这款产品综合保障范围、其他权益、产品优点等多方面来看,是一款非常不错的寿险产品。
购买定期寿险案例分析 投保寿险产品指南
寿险案例:基本情况王先生,38岁,今年喜得贵子。自儿子出生后,王先生就在考虑送给宝宝一份特别的礼物。
投保规划:王先生选择了精品指南中的友邦“金喜年年”年金保险计划产品,为宝宝创立一个“成长账户”,该计划包括主合同《友邦金喜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合同《友邦附加金喜年年定期寿险》、《友邦附加金喜年年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保险金额10万,年缴保费约50023元(其中主合同保费48730元),缴费6年,累计共缴费300138元。在孩子6岁时,就可以开始从孩子的“成长账户”中领取5000元(首次生存现金给付金额为主合同保险金额的5%),以后每年生存现金金额递增250元(每次递增首次生存现金给付金额的5%),即孩子7岁时可领取5250元;8岁时可以领取5500元……以此类推,直到宝宝26岁时,生存现金给付递增至10000元(即生存现金给付金额为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0%)时不再递增。此后每年领取10000元,直到宝宝88岁。在宝宝88岁时还可以得到一份额外惊喜:100000元满期金。
方案点评:在宝宝88岁时还可以得到一份额外惊喜:100000元满期金。此外该计划还提供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等保险利益,具体保险利益见保险合同。
定期寿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出现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赔付约定的保险金;若保险期满人还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定期寿险产品主要分为储蓄型和保障型。因保障的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寿险产品指南:
产品推荐 所属公司 投保年龄
友邦附加金喜年年定期寿险 友邦保险 30天-55岁
太平盛世·长安定期寿险 太平洋人寿 18至60周岁
太平“卓越人生”综合保障计划 太平保险 18至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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