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种类
重疾险的种类
重大疾病是人们上保险经常选择的第一步,但是面对市场各种各样的产品,作为消费者,难免有些茫然和困惑。下面为你介绍 重疾险的种类,看看自己适合哪一种情况再购买。
独立主险型
这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 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例如: 投保人购买了10万元的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发生重疾,则赔付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未发生重大疾病,则赔付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其他疾病还如瘫痪、糖尿病、失明、肝病等。
附加给付型
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过生存期间,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 身故时再给付死亡保险金。此种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提前给付型
这类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多多了解重疾险的一些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重疾险,向您推荐 慧择网,方便快捷,能及时对比各家保险的性价比。
重疾险中的疾病种类怎么看?
我们知道保险合同是由医学、法律、金融词语组成,绝大多数人是看不懂的。所以有部分朋友会问深蓝君,你们在测评的时候会看条款吗,普通人挑选重疾险应该如何对比疾病种类?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消费观,在挑选产品的时候侧重点也不同,据深蓝君了解,在选择重疾险病种时一般会有两种态度:
1.抓大放小派
因为要读懂每个疾病的差异,需要大量的医学知识,不是想看懂就能看懂的。
重疾险前25种病种已经占到理赔的绝大多数,而前25种疾病定义各家保险公司是相同的,其中癌症就占了所有重疾理赔的60%-70%,所以很多人对具体病种并不是很关注。
2.关注细节派
还有一部分朋友属于理性派,会关注每个病种的描述,并且对具体的定义有进行深入研究的兴趣。
深蓝君觉得这两种选择都没有什么不好,保险是长期缴费的金融产品,不同人偏好不同,而导致了选择的侧重点不同。
对于关注疾病种类和定义的朋友,深蓝君一直比较支持的。那么买保险应该如何挑病种呢,深蓝君建议如下:
1.重点关注某类疾病
比如A同学有家族病史,父母一方有糖尿病等疾病,自己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可以着重看一下关于糖尿病相关疾病的比较。
2.可以关注轻症
由于重疾的疾病定义是有统一规定的,但是目前轻症各家的定义和理赔条件是存在一些差异。
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着重关注。不过深蓝君也比较过,正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很难有一个直接的结论。
目前我国大约有1亿名糖尿病患者,还有1.5亿人处于糖尿病前期状态,可以说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疾病之一。
经常有朋友问到,家属患有糖尿病,自己对这方面也非常关注,那么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应该如何挑选疾病种类?
1、先看看糖尿病的分类
1型糖尿病:患者缺乏胰岛素分泌能力,需要注射胰岛素,症状也比较明显。
2型糖尿病:糖尿病患者中约90%属于2型糖尿病,由于人体无法有效利用胰岛素造成,症状往往不明显,也不一定需要治疗。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间血糖值高于正常水平但低于糖尿病的诊断值。孕妇出现妊娠并发症的风险增大,孕妇以及婴儿日后患上2型糖尿病的风险也增大。
一起看下糖尿病具体的诊断标准:
2、糖尿病可能导致哪些疾病?
糖尿病并发症高达100多种,是目前已知并发症最多的一种疾病。
临床数据显示,糖尿病发病后10年左右,将有30%~40%的患者至少会发生一种并发症,且并发症一旦产生,药物治疗很难逆转。
下表是某保险公司对部分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病率统计以及对应的重疾/轻症:
3、关注糖尿病风险,如何挑选病种
可能需要考虑的就是:
需要尽可能地覆盖较多糖尿病的病种,除了25种各家相同的病种外,有更多针对糖尿病的病种被列为重疾/轻症。
比如重疾病种中包括:严重1型糖尿病、糖尿病导致的脚趾截除等。
重疾险分为哪些不同的种类?
重大疾病是人们上保险经常选择的第一步,但是面对市场各种各样的产品,作为消费者,难免有些茫然和困惑。下面为你介绍重疾险的种类,看看自己适合哪一种情况再购买。
独立主险型
这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例如:投保人购买了10万元的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发生重疾,则赔付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未发生重大疾病,则赔付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其他疾病还如瘫痪、糖尿病、失明、肝病等。
附加给付型
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过生存期间,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再给付死亡保险金。此种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提前给付型
这类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重疾险也是我们平常会经常接触到的一项保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您的重疾险,为自己的健康做一份合格的 保险理财规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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