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展前景
本栏目主要介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发展前景等知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是中国信保,它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2001年12月18日成立,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目前,中国信保已形成由总公司营业部、14个分公司、8个营业管理部和20个办事处组成的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介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2001年12月18日成立,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目前,中国信保已形成由总公司营业部、14个分公司、8个营业管理部和20个办事处组成的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范围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租赁)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对外贸易、对外投资与合作相关的担保业务;与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相关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和保理业务;信用风险咨询、评级业务,以及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信保还向市场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务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 ——“信保通”,以及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出口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E计划”投保系统,使广大客户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网上保险服务。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什么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承保风险
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曹圃
损失赔偿比例
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由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
产品功能
把握贸易机会,扩大业务规模。
提升信用等级,增加融资渠道。
强化信用管理,减少呆坏账款。
利用补偿功能,确保持续发展。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中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口贸易提供信贷融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使被保险人得以有效规避以下风险:
1、出口企业收回延期付款的风险;
2、融资机构收回贷款已支付保费和利息的风险。
特点
1、保本经营为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2、政策性业务,受国家财政支持。
作用
1、转移收汇风险,避免巨额损失;
2、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3、灵活贸易支付方式,增加成交机会;
4、拓宽信用调查和风险鉴别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国外经贸事业的支持作用日益显现。2002年至2008年,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出口和投资的规模为1700多亿美元,为数千家出口企业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为数百个中长期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项目、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大型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等。同时,中国信保还带动110家银行为出口企业融资3500多亿元人民币。
公司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民族品牌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全力支持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促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全面启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一个窗口”服务,扩充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了信用保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公司全面加强了风险管理。建立了承保人制度,落实了内部控制指引,构建了法律合规体系,完善了信用保险精算体系,健全了财务风险防控体系。公司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加快金融创新,大力拓展市场,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信用保险业发展道路,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信保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家鼓励出口的配套措施之一,在八十年代被提上政府议事日程。
1988年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机电产品的出口信用保险,并通过调减人保公司调节税方式建立起出口信用保险基金。
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我国正式开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中长期保险业务,支持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出口。
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同时开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海外投资和出口信用保险人联盟(伯尔尼协会)并于1998年成立该组织正式会员。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组成建立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01年6月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基金达到40亿元人民币。
2001年10月19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正式成立。
2001年12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正式揭牌运营,标志着我国首家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诞生。
中国信保属于国企吗
是国企,属于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
中国信保是内勤好还是外勤好
内勤和外勤都是中国信保的正式员工,他可能指的是中国信保跟员工之间有不同的合同,但跟内勤和外勤是没有关系的。
实话哦,内勤工作蛮简单的,但是没有内勤,公司工作运转不起来,公司对于内勤的依赖程度更高,而外勤就是客户经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很多人就都可以上岗。
不过,我个人比较喜欢客户经理这个职位,因为对个人的提升很大,收入也相对内勤较多。况且,外勤做久了,跳槽的余地很大很大很大~~~~升值的空间很大很大很大~~~~~只是,外勤不那么好做,要求很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待遇怎么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待遇:工资情况
1、客户经理工资范围:2,900-16,675元,平均工资:7,744元;
2、资信摘录员工资范围:2,755元-3,002元,平均工资:2,919元;
3、会计工资范围:6,600元-10,585,平均工资:8,592元;
4、法律合规工资范围:11,850元-11,850元,平均工资:11,850元;
5、客户经理-实习生工资范围:2,610元-2,610元,平均工资:2,610元。
(注,工资水平受地域、工作年限等多种因素影响,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待遇:奖金情况
1、客户经理奖金范围:790元-7,900元,平均奖金:3,263元;
2、项目助理奖金范围:1,580元-1,580元,平均奖金:1,580元;
3、会计奖金范围:7,250元-7,250元,平均奖金:7,250元;
4、法律合规奖金范围:3,160元-3,160元,平均奖金:3,160元;
5、客户经理-实习生奖金范围:725元-725元,平均奖金:725元。
(注,奖金水平受地域、工作年限等多种因素影响,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待遇:公司简历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主要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及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融资便利和风险管理服务,支持企业货物、技术、服务出口和对外投资。中国信保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目前,中国信保已形成由总公司营业部、18个分公司、6个营业管理部和28个办事处组成的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中国信保的主要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业务、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新产品包括: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外派劳务信用保险、出口票据保险、农产品出口特别保险、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贸易信用保险和进口预付款保险;主要服务有融资便利、国际商账追收、资信评估服务以及国家风险、买家风险和行业风险评估分析等。中国信保还向市场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务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信保通”,使广大客户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中国信保成立九年多来,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支持对外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特别是2009至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共实现保额2626.7亿美元,是中国信保公司成立前7年累计总额的1.8倍;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保额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2.8%,比2008年提高了16.3个百分点;信用保险的有效客户数两年增加了2.3倍;2009至2010年,出口信用保险直接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融资4000多亿元人民币;促进和保障了3900多万个与出口有关的就业机会。在促进外贸出口的同时,中国信保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底,中国信保资产总额比2008年底翻一番,净资产翻了两番;准备金余额是2008年底的1.9倍;中国信保在全球所有官方出口信用机构(ECA)的排名上升到第一位。
通过以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员工工资和奖金情况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知晓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待遇怎么样。此外,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待遇情况,可登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官网进行详细咨询。
信用违约风险会否“传染”保险公司体系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各地保监局及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专项自查,对信保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整治,评估各财险公司对2017年7月发布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自查结束后,险企向银保监会上报自查及整改方案。
也许对初次接触这个险种的人来说,这个名字非常拗口。什么保险?什么信用?什么保证?
先来做个科普——
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信用风险为标的的保险,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举个例子,假设借款人甲,贷款机构乙,资金端是丙。如果甲找乙借钱,资金端丙的风险偏好比较低,要求交一定保费,让保险公司来承担风险。保证保险即为履约险,是甲为了保证自己还款能力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而信用保险,是乙为了避免甲的信用风险而向保险公司买的保险。
这几年借贷业务增多,信用保证保险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大众视野中。一些网贷平台上承诺的为资金加保“履约险”就是保证保险中的一种。
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了要通过自查强化保险公司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提升内控管理为目标;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遏制信保业务风险等。
自查范围包含网贷平台信保业务
通知要求,险企自查网贷平台相关信保业务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其中包括:
不得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贷平台开展信保合作。
对网贷平台上的抵押类贷款保证业务,投保人为法人机构的自留责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其他信保业务,投保人为法人机构的自留责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不超过20万元等限制的落实情况。
对合作的网贷平台执行严格的资质准入。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做好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披露。相关宣传内容应当经双方共同审核同意,避免虚假宣传等。
此前,网贷平台的火热推动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不少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对冲借款人信用风险。如借款人出现逾期违约,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偿还借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互联网财险中,信用保证保险保费收入9.04亿元,占一季度财险保费收入的6.25%,同比提高了4.59%,增速超过了其他互联网财险产品。
除对网贷平台的关注外,此次自查还重点关注:
公司信保业务承保限额是否超过上季度净资产10倍;对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承保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超过以上自留责任余额要求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未办理再保险的,不得承保。
是否为类资产证券化和债权转让行为、非公开发行债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提供融资信保业务。
是否存在内控管理薄弱情况。
是否存在组织架构、人员结构、系统建设、承保经验、征信对接、数据积累及理赔不及时导致风险敞口过大的行为。
是否存在准备金相关问题。
是否存在大额赔付案件影响稳定经营的情况。
此次自查还重点关注了大额信保业务。通知规定:
自查范围为签单日期或保险起期在2017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的所有未到期及未决赔款信保业务。
大额业务自查范围为自信保业务开展以来,至2018年7月10日止,单户履约义务人保险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未到期及未决赔款融资性信保业务。
信用违约多发暴露风险
一位业内专家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信用保证保险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比并不大,但发展迅速。除与网贷平台推出履约保证险为消费金融提供增信外,近年来还广泛用于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近期网贷平台经历了“爆雷”潮,可能引起了监管对风险的重视,此次自查或有摸清隐患之意。
一位财险公司信用保险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次自查可能出于两个原因:一是自去年7月《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发至今正满一年,通过自查监管能了解各家公司对于《办法》的执行情况;二是因为近期市场信用环境不好,整个信保业务也暴露了一些风险,监管想对这些风险进行摸底。
事实上,去年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就为信用保证险业务敲响了“警钟”——一家为为侨兴债提供信用保证险的财险公司因此陷入巨额赔付。
前述信用保险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受近期信用环境的影响,信保业务中借款人违约的情况明显增加。不少公司涉及现金贷、小微企业贷款等多种资产类型的信保业务都受到了影响,保险公司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加重了。
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不少发行企业融资资管计划的金融机构,在发行时都会要求融资人为这个资管计划投保一份履约保证险,以便在融资人违约的情况下还有险企的资金池托底。现实情况是,近期这类资管计划违约情况比较多,导致保险公司不敢保此类业务了。少数还在开展此类业务的保险公司,担保的对象都在系统内部,比如为股东公司融资承保。
前车之鉴:风控弱者慎入
“近两年信用保证险发展很快,但是业务高度集中在大公司。中小公司也想分得市场,匆忙进入风控不足的后果是,一旦经济形势不好,资金链条一断违约率非常高,很容易在市场上爆发大的风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说。
朱俊生进一步表示:“信用风险与自然灾害等风险有很大区别,信用风险是主观的,自然灾害等风险是客观的。信用风险是动态的,历史数据不能完全说明在不同环境下的信用风险,它跟社会的信用体系有关系,和经济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为动态的信用风险担保,需要有很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事实上,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并非没有前车之鉴。在2000年前后,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车贷险。车贷险是为消费者的信用作担保的保证保险,以确保借贷机构的权益。车贷险经历了几年井喷式发展,最终因消费者违约率过高,保险公司陷入亏损,在2003年中后期被各财险公司叫停。
值得关注的是,从去年开始,监管一直要求保险公司重视信用保证的风险。2017年4月,原保监会曾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风险。保险公司对信用保证保险开展穿透式排查,重点关注承保不能直接穿透底层风险的金融产品、各类收益权或债权转让质押变现、网贷平台融资等行为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合理估算风险敞口。各家保险公司应审慎开展网贷平台信用保证保险业务。
2017年7月原保监会发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信保业务做了更具体的规定。限制保险公司承保的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对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承保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办法》发布后,保险公司已经主动对这一业务进行规范、压缩。例如,前述信用保险部门负责人就坦言:“从去年《办法》出台以后,公司认为形势不利于展业,信保业务收缩非常多,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信保业务的赔付发生。能够躲过这轮信用违约潮,回想起来还是很幸运的”
朱俊生认为,监管层当前的大任务就是防范金融风险。从去年以来,金融体系防风险的动作不断,对信用保证险的约束也是其中一环。对于当前市场来说,信用风险对风险管理要求较高,建议风控能力不强的公司谨慎进入。
近年来,信用保证保险在消费金融、小微企业融资领域发挥了诸多作用,为借款人增信,在借贷业务中扮演了资金资产连接器和风险缓释的角色。市场上对信用保证保险的风险也存在担忧:一旦借款人违约,保险公司就要按规定赔付,很容易让保险公司暴露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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