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医保
上海市职工大病医保实施细则简介
适用范围
(一)《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
(二)《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
1、职职工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在军队工作但是没有军籍的退休人员;军队退休回沪安置人员。
3、人单位中的职工不包括征地养老人员、精简回乡人员、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等。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和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的期限内,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年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二)从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在领取医疗保险凭证后,可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和地方附加 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支付医疗费等《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下统称医疗保险待遇),以及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
(三)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未缴费或者未足额缴费的,自次月起职工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职工恢复医疗保险待遇,停止待遇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就医
(一)职工需门诊大病医疗的,应当先凭市医疗保险局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关医疗证明,到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医保办办理登记手续。每次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当到原办理登记手续的区县医保办重新办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二)居住地或就业地在外省市的职工,经区县医保办确认后,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当地未实施医疗保险的,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就医。本市职工在外省市发生急诊的,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职工因工伤、职业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当出示有关证明。
以上就是对上海市职工大病医保办法实施细则内容的简单介绍,大病医保制度的推行有效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对于提升其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职工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企业需按照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当职工患大病时,企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提供相应的大病保险待遇。现如今,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有了调整,相关人员应多留意。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拨付起点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具体拨付起点由各地确定。职工大病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拨付起点以下部分,个人自付10~20%,其余由单位负担;医疗费用在拨付起点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拨付起点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75%,个人自付10~2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80%,个人自付8~1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超过10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85%,个人自付2~5%,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大病医疗中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使用昂贵药品的费用,可适当提高个人自付比例。
职工大病就医住院床位费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支付。
病房的取暖费和空调费由个人自付。
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及仍保持荣誉称号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拨付后的剩余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不负担。退休、退职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个人按在职职工自付比例的一半负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拨付后剩余部分由单位负担。
经批准转外地医疗单位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特殊检查费、特殊治疗费、昂贵药品费和住院床位费个人增加自付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可适当低于当地治疗的拨付比例负担,个人自付比例可适当提高。
暴发性、流行性传染病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的危急,重病抢救治疗费,由当地人民政府妥善解决。
以上就是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标标准的具体介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拨付起点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各地的拨付起点不同。此外,还有一些可适当提高个人自付比例的情形市民应清楚。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很多人都是因病毁了一生,因此最好购买一定的保险来保障自己生病特别是大病的时候,能得到一定的保障,让自己安心治病。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出险就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3年11月11日,人社部在京召开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视频会,总结交流大病保险试点经验,研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措施。大会的召开,代表国家对人民民生问题的重视。
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是咋样的
(一)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多大
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咋样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与其他社会保险费一并申报与征缴,由地税部门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同办法,并随带外来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
务工人员本人要求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也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应统一。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后,大病医疗保险关系自动终止。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应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统一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单位自办理参保手续次月起,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另按0.5%的比例缴纳大病救助金。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要依据以下流程进行,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才可以顺利获得赔付:
一、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有: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三、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所以,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很有补充作用的,参保者申请报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备齐相关的资料,才能尽快获得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咋样
1、疗待遇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自用人单位缴费的次月起(其中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按月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保险医疗待遇范围包括住院(含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下同)和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一般门诊治疗不属于大病医疗保险医疗待遇范围。
2、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自负。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住院医疗待遇具体见下表:
住院医疗费起付线起付线至3.5万元(含)3.5万元—7万元(含)7万元以上。
三级医院9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三级及其它医院:个人承担20%,社区医院:个人承担15%,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
三级及其它医院:人承担15%,社区医院:个人承担10%,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承担5%,其余由大病救助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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