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大病保险方案

国峰士
559
前言:家庭购买大病保险方案近年来,疾病的发生率一直在上升,为此很多人都开始为自己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一些家庭也在规划着购买大病保险。江门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大病保险可以为群众提供大病保障,报销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维护群众利益。江门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最高30万元。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张小平表示,《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原有的医保方案中新建的医疗保障制度。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最高60万元。只要是参保人患大病需要付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需要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时,达到起赔标准即可报销。

家庭购买大病保险方案

近年来,疾病的发生率一直在上升,为此很多人都开始为自己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一些家庭也在规划着购买大病保险。那么,家庭购买大病保险方案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关注低保费高保额的定期险种

  终身寿险虽然保障时间长,但保费高,因为保险期的长短直接影响保费。低收入的家庭在寿险理财上,可重点关注意外险、定期寿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比终身寿险费率低,对很多收入低的家庭来说,在有房贷、债务压力和家庭资金积累阶段,拥有一定的保障,也就达到基本的投保目的了。

家庭购买大病保险方案

以保障型险种为主

  投保应选先保障后投资的险种,也就是先投保没有消费型的短期险种,在经济上比较充裕时,再考虑投资型险种。而在投保消费型险种时,也需要分清主次,要先考虑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障,然后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考虑养老险的保障。


  保额与保费要匹配适度。

  每年支出的保费应该以不影响家庭生活品质为基础,不给家庭支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家庭保障需求。通常保险费预算占家庭收入的10%到20%是比较合理的,主人公家庭月固定收入3000元左右,每年可承受3600-7200元左右的保费支出。所以在确定保额时,保费不要超出预算。


家庭购买大病保险方案是什么呢?关注低保费高保额的定期险种,可重点关注意外险、定期寿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应选先保障后投资的险种,每年支出的保费应该以不影响家庭生活品质为基础。


江门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

大病保险可以为群众提供大病保障,报销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维护群众利益。江门市实施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方案。

  《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居民大病保险》)和《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职工大病保险》)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三年。

  根据《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85%,职工 医疗保障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60万元。

 居民大病保险
  报销:最高30万元。根据《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下,需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今年内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而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也将达到30万元。
  关于居民大病保险的起赔标准为1万元,其起赔标准原则上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相当,并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此外,对于城乡医保参保超过1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也会根据个人年度累计自付部分的费用范围而有不同。
  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张小平表示,《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原有的医保方案中新建的医疗保障制度。此外,市民将不再另对大病保险进行缴费,将由此前调整的2014年城乡医保个人年缴70元的标准中划出10元作为资金筹集,其余部分将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划入。

  职工大病保险
  报销:最高60万元。根据《职工大病保险》,今年起,职工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85%,职工医疗保障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范围内费用60万元。
  只要是参保人患大病需要付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需要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时,达到起赔标准即可报销。
  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起赔标准也是根据参保人个人年度累计的自付费用,而2014年职工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5000元。
  而根据《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具体支付办法是以参保人住院累计自付费用和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确定。

  慧择提示:江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和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给群众提供大病保障。居民大病医保最高可报销30万,职工大病医保最高可报销60万。

铜陵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方案试运行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

  铜陵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13号)和《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皖政办〔2019〕14号),统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推动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因地制宜,适度保障,合理确定待遇标准。

  (二)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统筹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妥善处理既有保障政策,实现平稳过渡。

  (三)保障基本,提升质量。坚持以保基本为主,完善门诊、住院、大病保险保障政策,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质量。

  二、保障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门诊

  1.普通门诊。在参保县(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元。枞阳县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常见慢性病门诊。常见慢性病种不设起付线,按病种设定药品、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和限额。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在限额内报销比例为60%。

  3.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罕见病门诊费用报销制度按《关于我市罕见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处理办法》执行。

  (二)普通住院

  1.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市域内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0%;

  市域内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5%。

  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上一级别医疗机构80%以上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2.封顶线与保底报销

  (1)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5万元。

  (2)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3.特别规定

  (1)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

  (2)参保人员到经认定的毗邻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可参照市内同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政策执行。

  (3)医保按病种付费等政策另行规定。

  (三)分娩住院

  参保人员正常分娩住院定额补助800元,剖宫产定额补助12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四)意外伤害住院

  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五)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2.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10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0%;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3.封顶线。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两者不叠加计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费用中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三、附则

  (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整合完成后,结合我市基金运行、医药费用变化等情况施行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执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由市医保局负责解释,同时根据《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皖医保发〔2019〕11号)和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待遇计算公式、慢性病用药目录、负面清单等内容,统筹做好全市统一待遇保障工作。

  (三)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省属)医院范围及铜陵市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一、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级(省属)医院范围

  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一医院、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视同省属三级医院管理)。

  二、铜陵市常见慢性病病种范围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癜风、白塞氏病、癫痫、恶性肿瘤、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症、高血压(II、III级)、股骨头坏死、冠心病、肌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结核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精神障碍(非重性)、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慢性肾炎、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脑膜瘤、脑性瘫痪(小于7岁)、帕金森病、前列腺增生(慢性前列腺炎)、强直性脊柱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硬皮病、支气管哮喘、中枢性尿崩症、重症肌无力。

  三、铜陵市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精神障碍(重性)、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

- THE END -
字数:4469
来源: 转载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80151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9025
哪吒1号
重疾不分组、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891
超级玛丽真多次
可选重疾额外赔80%、重疾多次
6874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6854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800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相关文章

大病保险宣传方案
2021-08-17
1054
大病保险招标方案
2021-08-10
97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