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补助申请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如何申请
重疾风险无处不在,投保重疾险,从容面对人生风风雨雨!
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 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 医疗保险报销的。
申请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 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申请流程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可以保障人们的基本医疗,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其作用非常显著。建议人们积极的申请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不过,在申请前,申请条件、申请资料以及申请流程,您最好提前了解一下,会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重大疾病补助需提供哪些资料?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可申请重大疾病补助。那么申请重大疾病补助需提供哪些资料呢?又有什么许可程序呢?
问
本人一个远方亲戚住院了,听说民政局有重大疾病补助的政策,请问有哪些条件怎么申请?
答
按照医疗救助工作有关要求,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乡)医疗救助方案。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申请条件:持有城乡低保领取证的城乡居民和《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对象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即各县(市、区)医疗救助方案不尽相同。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城乡低保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公办医院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及医疗保险部门、合作医疗部门的有关单据等证明材料。
许可程序:1、申请人(户主)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报乡镇(办)人民政府审核。2、乡镇(办)人民政府及时对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3、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办)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4、申请人持有效证件直接到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取医疗救助金。
申请重大疾病补助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城乡低保领取证或五保供养证等资料。消费者在申请重大疾病补助时,需填写《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
住院保险补助介绍
住院保险补助是住院补贴保险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的一种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补贴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用和误工损失。
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从被保险人每次入住医院第四天开始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
即: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
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且在入住医院期间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
即: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
手术定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且在入住医院期间施行手术治疗的,保险公司按手术定额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三)及手术等级分类表(见附表四)的规定给付手术定额保险金。如被保险人所施行的手术不在附表四所列范围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手术定额保险金可累计给付。
额外保障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推荐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在给付上述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手术定额保险金的基础上,再另外给付5%的额外保障保险金。
即:额外保障保险金=(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手术定额保险金)×5%。
责任延续
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住院保险补助将会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一般住院治疗、重症监护病房、手术治疗、额外保障等方面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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