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的现状
互联网保险的现状
这几天浙江乌镇再一次汇集全球目光——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正在举行。目前是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渗透进哪个行业,哪个行业就是一片颠覆之声,保险行业也不例外。
险企向全流程互联网化靠拢
各家险企在互联网理赔、承保等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出了丰富的创新工具和新技术。据统计,保险行业几乎每家公司都依托官网实现服务“e”化,半数以上的公司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进行创新服务,也有的研发推出了销售理赔专属APP等两种以上的方式。比如人保财险的APP、人保V盟微店,“国寿e宝”APP,国寿财险的“一路行”APP、微信社交平台,太平洋寿险的“神行太保”智能移动保险销售平台、“e生相伴客户俱乐部”官微,太平洋财险的“中国太保(601601)”app,平安人寿的“平安金管家”APP,平安财险的“好车主”APP、口袋理赔、小安理赔,工银安盛人寿“满e保”app等等。
第一波新技术在保险业掀起的浪潮,主要特征是伴随技术进步与网络普及,保险公司对传统的手工作业流程进行梳理,实现内部运维、管理系统的自动化,展业方式的移动网络化。例如开发系统普及移动投保,适度开放管理权限、授权业务人员协助客户进行理赔等。公司内部积极创新的同时,服务主要涵盖理赔、承保、日常客服以及增值服务四方面。
理赔服务:公司利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广自助理赔;人身险客户可以自助提交理赔单证、在线与公司客服人员进行实时交流,及时查询理赔进度;购买商业车险的消费者一旦遇险,可以自助报案、现场远程视频查勘、对于小额简易非人伤案件可以现场等待核损结果。
承保服务:大力推进电子保单,节能减排、方便环保;各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不断推进电子自助投保,利用OCR识别技术,客户身份证、银行卡直接拍照识别,准确又高效,同时引入地图定位地址,无需手工录入,实现无纸化。
日常客服: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日常服务,遇到信息查询、变更、获取等保全操作,通过移动设备轻松解决,部分公司推进人工智能技术,打造24小时在线客服。
增值服务:利用技术手段向VIP客户提供专署产品、定点就医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推广公益健走/公益跑,带来多元的增值体验。
互联网与保险的融合依然有限未来可期
虽然互联网在保险业的渗透已经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创新体验。但现在处于什么阶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给出答案。互联网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比例降低,大多公司在这方面开展的规模是有限的,产品创新很有限,虽然我们大概有上百种,甚至几百种各种花样的产品,但是我们看有保费来源的卖的还不错的,经历过时间检验的寥寥无几,所以我认为互联网保险发展的下半场其实也刚刚开始。
不管从总的保费、占比还是市场集中度,都能看出保险公司互联网化,运用新技术其实才刚刚才开始。例如,现在经过时间检验留下来的真正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其实就是一些场景保险,像不到5毛钱保费的退货运费险,支撑起了现在互联网保险的概念。传统的保险产品如何与互联网结合,虽然已经略有成果,但目前相对而言仍是有限的,未来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想像。比如已经有保险公司开始应用AI技术,智能客服24小时在线,保险服务会变得越来越方便。
各家保险公司卯足了劲在大力推进新技术的运用,一方面是来自外部的压力,保险业必须积极适应消费者消费行为的转变;另一方面来自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培养不同习惯的客户群体,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
艺术品保险的现状分析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艺术品的追求也日益增多。据资料显示,2010年,中国艺术品市场总成交额超过500亿元。但实际上国内艺术品展览九成以上未买保险。而博物馆和美术馆,多数藏品也都处于无保状态。
艺术品保险是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货运保险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而来的,主要承保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艺术品直接损失。保险标的包括投保人所有或代他人保管或其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保管、展览、装卸、运输的艺术品。
“国内保险公司才刚刚开展这个业务,还没有真正做起来,而且只针对机构投保。”AMRC研究部总监马学东对记者表示,一些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外有非常成熟的艺术品保险业务,但尚未批准进入国内市场。
据了解,今年1月份,在保监会推动下,国内保险公司着手推出艺术品综合保险、演艺活动财产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等第一批文化产业专属产品试点。并指定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和中国信保作为首批三家试点机构。但半年多的时间里,参加试点保险公司的相关文化产业险产品一直遭到冷遇。
直到近期,人保财险才宣布签订首单艺术品综合保险。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由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商务中心区营业部与某金融公司签署了第一份文化产业保险,将为其旗下拥有、保管的价值高达1.2亿元的艺术品,提供从馆藏、展览到运输各个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保障,涵盖艺术品因盗窃、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风险导致的损失风险,确保该艺术品收藏与买卖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其提供了必要的风险保障。
事实上,中国艺术品收益是在世界排名第一,那么为什么艺术品保险难以推广呢。 “一个原因是艺术品的价值难以判断。”宣家鑫对记者表示,艺术品究竟值多少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需要达成一致,但国内目前没有非常权威的艺术品估值机构。“以浙江博物馆送往台湾展览的"富春山居图"为例,台湾方面对该画作出1.5亿元估计,并以此估价投保,但这幅画的价值远远超出1.5亿元,可能价值5亿元都不止。”
马学东也表示,艺术品的估值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比较困难。“保险公司是按照艺术品的估值来收取保费的,一般价值1亿元的艺术品,保费是0.5%~1%,但委托方和保险公司如何能协商一个双方满意的价格是难点。”
宣家鑫还指出,艺术品真伪难以辨别是艺术品保险难以推广的另一重要原因。“真假问题保险公司很难鉴别,如果判断失误,会损失严重。”
“保险公司一般不轻易给其投保,尤其是对艺术品所在环境的安全保障情况不确定。”苏黎世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但最主要的是国内缺乏完善的鉴定和定价体系,造成保额难以确定并导致无法开展此业务,比如服务商业的评估评鉴、鉴定鉴价、艺术品修复等几个环节都存在空缺。
该负责人还表示,由于艺术品价值都比较高,巨大的保费也常让客户望而却步。
解析我国的境外保险现状
1.国际合作日益广泛。近几年我国国有大型企业在加大自身国内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业务,努力拓展市场空间,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作为平等互利的伙伴,我国已成为推动非洲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仅以非洲为例,据测算,目前我国对非贸易对于非洲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20%左右。我国产品质优价廉,打破了高价垄断,让非洲人民得到了实惠;我国技术适合非洲需求,降低了经营成本。2006年,中非贸易额已达 555亿美元,我国成为非洲的第三大贸易伙伴。截至2006年底,我国累计对非洲投资117亿美元,重点投向农业开发、加工制造、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我国公民和企业积极参与境外经济活动,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日益扩大,每年向境外输出劳务人员65万人次,主要分布在第三世界国家;从事远洋渔业的人员达4万余人,外派船员约15万人,分布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外派医疗队人数约 1 200人;在海外设立的中资企业有1 000余家,海外中资机构1 900多个。
2.出境人员大量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与各国间合作交流活动日趋频繁,再加上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国审批手续不断简化,各类出国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改革开放初的1979年,我国出境总人数仅为28万人次。2006年,出境人员人数已达3 200万人次,至2020年,我国公民出境人数将达1亿人次。
3.民间贸易往来不断增多。我国从1979年开始劳务输出,先后与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履行过劳务合同,20多年累计派出劳务人员上百万人次。据了解,我国每年外派劳务总人数大约为20-30万人左右,而每年全球跨国流动劳务人员达3 000多万人,我国每年在海外劳务的人数仅占国际跨国劳务总人数的1%左右。
4.我国对外旅游开放力度加大。随着国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发展势头强劲的出境旅游不仅丰富了我国公民的休闲生活,而且成为我国出境游主要目的地国家的滚滚财源。 2006年,我国居民出境旅游人数已达到3410万人次。
5.国际局势动荡不安。2006年,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处理各类领事保护案件3万余起,涉及人员数以几十万计,较2005年(2.9万起)稳步增加。
国家综合实力和国民收入的提高,对保险业的需求明显增加。保险业面临全球范围内的风险,如何针对各行各业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纷纷开拓海外市场,针对一些地区不安定因素造成不间断的袭击和抢劫事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保障制度,提高企业和公民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我国在外企业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是落实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功能,为国民经济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保障的重要保证。
二、我国境外保险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发初期国家对境外保险高度重视,1983年1月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经济贸易部曾以[83]银发字第14号《关于争取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在国内保险的通知》明确了境外保险的要求和投保标准,必要时可邀请保险公司作为保险顾问参与境外商务谈判。保险体制改革后,国办发 [2005]4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商务部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各派出企业必须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职业暴露等保险,提高境外人员和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但从实际操作方面并没有完全落实,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相配套的制度保障。目前,除《通知》和商务部相关文件外,我国尚没有针对国际合作、境外就业和外派劳务、商务、旅游、探亲等有关财产、人员的损失、伤亡的管理规定,只是建立了一般性应急处理机制,更谈不上专业的处理流程,使目前的突发事件只能依靠政府支持、企业参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表现为单一依靠国家应对策略,缺乏灵活运用商业机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方面容易诱发国内国外双重赔付标准,引发各种矛盾;另一方面事件发生后,国内企业和个人对事发国家的索赔之路十分艰难,有的干脆自认损失,转移索赔目标,最终只能依照合作协议、劳务合同的约定处理。
2.专属性保障产品空白。适用于专门的境外保障产品始终没有引起国内保险企业的重视,专属产品的开发停止在原始的探索阶段。除了水险业务外,多数公司只是被动应对申根国家要求、境外救援要求自主开发的短期旅游产品和意外险产品。这些产品针对性不强、专业性差,而且保障方案指向不一,费率五花八门。虽然少数几家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为海外务工人员提供一定程度的意外伤害保障和财产保障,但基本都是沿用适用于境内普通意外伤害事故和财产险类的保险产品,对特别风险考虑严重不足,造成缺项。特别是将武装袭击、武装行动、暴乱等不易定性或存在歧义的风险作为除外责任外,没有真正考虑客户切身利益和特别风险的客观存在,保障面狭窄。
3.风险评估滞后。相关合作项目和企业没有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除了要做好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商业评估外,还要对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相应制订分类管理的安保措施,并把安全防护费用计入成本。对形成的风险评估报告往往与实际存在很大偏差,错误地和盲目乐观地估计当地的实际状况,甚至对冲突对方的警告未能引起高度重视。保险业由于多数业务在国内承保,片面相信客户提供的风险评估信息,缺乏实地评估的手段和基础,往往造成承保前的风险评估流于形式。
4.理赔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总体不高,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少,这就使得那些开拓海外市场的企业在进行保险规划时的选择比较有限。从目前各家机构的服务半径看,尚不具备海外理赔的能力,也不具备海外现场查勘的手段,其真实性很难把握。针对旅游险、意外险,保险业也缺乏主动宣传利用国际救援组织实施的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导向性意识不强,往往自身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5.替代产品不统一,保障过低,加大了经营成本。目前国内保险业产品品种进入战国时代,既同质化严重又差异较大,费率厘订参差不齐,主要体现在保障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附加条款上。国情的差异和汇率的不同,也直接影响到保障标准,单纯依照国内条款保障内容已满足不了申根国家的需求,单纯以国内费率承担境外责任加大了国内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大了经营风险。
6.办理渠道不畅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出国劳务人员都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但从目前的实务操作来看,因为没有统一的保险提供渠道,多由劳务输出人员自己或由组织者安排办理,但由于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经验,加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影响,因此对保险产品的选择不一,有钱多保,没钱少保甚至不保,随意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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