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保费豁免
达尔文1号重疾险 豁免保费介绍
目前很多重疾保险都有自己的特色,有的时候因为价格便宜受到人们关注,比如说康惠保,有的是因为多次赔付吸引眼球,比如说哆啦A保。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达尔文1号,这款重疾险新星,不仅仅“保额会进化”且还增加豁免功能。下面则是关于达尔文1号重疾险豁免保费介绍。
达尔文1号重疾险豁免保费介绍
达尔文1号的豁免功能十分全面,不同于一般重疾险只针对被保险人轻症豁免。达尔文1号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双豁免,这款复星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优选重疾险产品,可以说夫妻互保,父母给孩子投保的上佳选择,因为出现轻症、失能、全残以及重大疾病终末期全部都能够豁免保费。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险费用
豁免后期保险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保险合同犹豫期之后因为非意外的原因第一次发生保险公司认可的轻症,则保险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确诊之后第一个保费缴纳日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保费缴纳日期间的保险费用,且达尔文1号重疾险合同继续有效。
举个例子,小惠给自己购买了达尔文1号重疾险,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费缴纳期限是5年,第190天被保险合同所承认的正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有轻微脑中风。因为达尔文1号的犹豫期是180天,小惠符合被保险人轻症豁免后期保险费用的规定,所以接下来的保险费用,小惠可以不用缴纳,并且小惠的达尔文1号重疾险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投保人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达尔文1号保险期间因为意外或者附加合同犹豫期之后因为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承认的正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有附加合同规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过这个时候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则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为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首次发生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终止。
3、投保人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之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首次发生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而且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第一次发生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4、投保人身故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犹豫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险合同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终止。
5、投保人失能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原因,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经双方共同约定的医疗或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投保人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并且这样的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经双方约定的医疗或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投保人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也就是说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并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失能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终止。
上文就是关于“达尔文1号重疾险在什么情况下豁免保险费用”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理解这款保险有所帮助,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消费者咨询慧择保险网专业规划师了解。
保费豁免是什么?轻症豁免和重疾豁免该如何选择?
什么是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的豁免规定各有不同,仔细看来,小小的豁免其实大有文章。
保费豁免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的缴费期间内发生合同中约定的事故,经保险公司批准后,可以不再继续缴纳剩余的保险费,但是保障依旧有效。保费豁免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保费的负担,很好的发挥保险的杠杆作用。
例如张三投保了某款重疾险,保额30万,每年保费5000元,需交30年,在交保费的第年,张三身患疾病触发了保费豁免,那么剩余保费就不用交了,也就是说张三只用了25000元就获得了30万元的保障。
轻症豁免和重疾豁免该如何选择?
在对这两者进行选择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的这两者的豁免条件,才能更好地进行选择。
1、轻症豁免的条件
轻症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状态,主要常见的多发轻症有:极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视力严重受损(三周岁开始理赔);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较小面积Ⅲ度烧伤;轻度颅脑手术等。当被保险人发生轻症疾病时,可以豁免接下来的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2、重疾豁免的条件
重疾豁免一般针对的是期交的保险产品,当被保险人发生某些特定重疾时,比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投保人接下来所应缴纳的保费。
一般情况下,含豁免功能的保险都是投保人豁免。小编建议,大家可以选择轻症豁免的选项。因为轻症只是重疾的早期状态,治愈的可能性较大,而如果是重疾的话,可能在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后还是无济于事。从轻症发展到重疾一般比重疾到死亡的时间长,这样能少交较多的保费,把被保险人的利益最大化。
对保费豁免的误区有哪些?
1、免费的午餐
保费豁免权益一般需要投保人加一定的承保保费,一般不会超过总保额的额10%。
2、豁免享终身
一旦投保人恢复经济实力,保费豁免权益也会中止,并非终身。
3、所有伤残可以豁免
保费豁免一般有3种情况,伤残、身故以及重疾,对生病造成的残疾不豁免。
综上所述,家长们在给孩子购买保险时,应将缴纳保费的人选为豁免对象,作为缴纳保费的家长,应该有保费豁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豁免重疾是什么意思?
豁免,通常指保费豁免,即不用交保费,保单依然有效。在保险交费期几十年内,当投保人或被保人发生约定的事故,那么保单就不用再交费了,而保障是继续有效的。
不同的豁免有什么差异
虽然都叫豁免,但内容是有差异的,有的产品不管轻症、中症、重疾、疾病终末期、全残、身故,发生任一种情况都可以豁免保费,而有的产品仅身故能豁免,患病不能豁免。
轻症、重疾等疾病豁免,又会有病种的差异,比如有的 100 种重疾豁免,有的仅 30 种。
如何挑选豁免险
轻症豁免最好有:如果重疾险有轻症豁免功能,实用会大大提高。
疾病的发展都是由轻到重的,递进关系大致是:轻症 → 中症 → 重疾 → 全残 → 身故,现在很多人都有定期体检的习惯,很多疾病可以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高发病豁免更重要:不同产品豁免险保障的病种不同,不用太过纠结病种的数量,只要包含高发疾病就可以了。
夫妻互保不必买同款:只要夫妻二人互为投保人,两份保单都附加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就可以实现夫妻互保,不一定要两个人都买同款产品。
如果大家挑选保险有什么困难,可以点击下面一对一咨询链接,我会以自己多年的经验,给你最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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