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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停售串词

庄君昭
353
前言:134号文引41款年金险停售 健康险新增四成中保协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有多款保险产品停售。共70家公司报送397款健康保险,占比42.0%,其次是人寿保险236款、年金保险203款、意外保险110款。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精算人员表示,受“134号文”影响,部分不合规产品退市很正常,一些险企此前销售的拳头产品虽然未停售,但保险公司也对其升级。四成新增产品为健康险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共有79家公司向产品库共报送2768款产品,其中包括在售946款,未售1763款,停售54款,停用5款。团险健康险中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占比最高。停售年金最多在大批新品上市的同时,一批原有产品也相继退市。

134号文引41款年金险停售 健康险新增四成

  中保协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有多款保险产品停售。从产品类别看,停售年金保险41款(约占停售产品总数的76%),其次为人寿保险6款,健康保险4款(均是重疾)和意外保险3款。从设计类型看,停售普通型产品22款、万能型产品16款(附加险10款)、分红型产品15款,投连型产品(附加险)1款。

  前三季度有停售也有一大批新产品,总体来看,新产品远大于停售产品。共70家公司报送397款健康保险,占比42.0%,其次是人寿保险236款、年金保险203款、意外保险110款。健康保险中含重疾险193款,占比近一半。

  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精算人员表示,受“134号文”影响,部分不合规产品退市很正常,一些险企此前销售的拳头产品虽然未停售,但保险公司也对其升级。从数据来看,统计数据未含10月份停售保险,预计10月份仍有一批寿险产品退市。

134号文引41款年金险停售 健康险新增四成

  四成新增产品为健康险

  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共有79家公司向产品库共报送2768款产品,其中包括在售946款,未售1763款,停售54款,停用5款。与2016年前三季度相比,在售产品数增长12%。

  从前三季度新增在售产品情况来看,健康保险最多。共70家公司报送397款健康保险,占比42.0%,其次是人寿保险236款、年金保险203款、意外保险110款。健康保险中含重疾险193款,占比近一半;人寿保险中60%是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中90%是非养老年金保险。

  从设计类型看,前三季度新增产品仍以普通型产品为主。新增普通型产品有806款,占比85.2%,其次为分红型产品81款,万能型49款,投连险10款。分红型和万能型产品中多是非养老年金保险。数量上,普通型产品同比增长12%,万能型产品同比下降31%;结构上,普通型产品占比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万能型产品占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个百分点。

  细分市场方面,少儿专属产品居多。新增在售专属型产品79款,其中逾半数(47款)是少儿专属产品,是学平险的2倍,女性专属产品的5.9倍;老年专属产品新开发1款。数量上,新增在售少儿专属产品同比增长9款,学平险基本持平,新开发女性和老年专属产品同比大幅减少。

  销售渠道方面,个人营销居首位,网络销售增长快。70%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策略,其中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有624款(66%),仍占据主导位置;网络销售渠道扩展很快,有519款(55%)产品在售,且是意外险的第一销售渠道;其次是银行代理480款,中介代理491款。

  对比来看,2016年前三季度新增产品中有55%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方式,且排名为个人营销、中介代理、网络销售、银行代理渠道等,2017年前三季度的渠道排名同比基本一致,只是网络销售渠道发展快速,超越中介代理渠道。

  从承保方式看,个险产品开发数量约为团险6倍。前三季度开发的产品中有86%是个险产品;团险产品的开发以健康保险为主占比61%,其次是意外保险占比23%。团险健康险中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占比最高。

  从开发时间看,3月上新最多。各月均有新产品发布,3月产品上新最多有184款,其次是1月162款、5月129款。从公司开发看,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是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在17年前三季度开发了48款新产品;国寿、太平、平安这三家大公司开发产品均在40款以上;新产品数量在26-30款的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

  中保协披露的数据还显示,自2014年10月1日产品库正式上线至2017年9月30日,人身险公司由上线时的69家增加到83家,2009年以后入库的产品条款总计23929款,其中包含在售9333款(39%)。

  从目前在售产品总体特征来看,在售产品中健康保险最多,有4164款(45%),其次是人寿保险2303款(25%),意外保险1675款(18%)。健康保险中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的医疗保险逾半数,其次是重疾和防癌险占比36.1%,个人税优型健康险有25款。

  目前在售产品还存在以下几大特征:从设计类型看,普通型产品最多,有7374款占比79%,其次是分红型产品1038款,万能型产品728款。分红型产品中现金分红居多,占比约85%。从细分市场看,专属型产品中少儿专属的数量最多,有348款,是学平险的1.7倍、女性专属产品的2.2倍,是老年专属产品的6.4倍。从销售渠道看,51%的产品采用多渠道销售方式。在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达4843款(52%),其次是银行代理渠道3830款(41%),之后是中介代理、团体直销、网络销售。从公司看,在售产品数量排名前三位的公司分别为泰康人寿358款,国寿股份346款,中意人寿301款。

  停售年金最多

  在大批新品上市的同时,一批原有产品也相继退市。

  总体来看,2017年前三季度,各保险公司共停售产品54款。从时间看,2月份停售产品最多22款,其次是1月份13款,6-9月无产品停售。从公司看,停售产品最多的是平安人寿16款,其次为友邦保险8款、信泰人寿4款。从产品类别看,停售年金保险41款(其中40款为非养老年金保险),其次为人寿保险6款,健康保险4款(均是重疾)和意外保险3款。从设计类型看,停售普通型产品22款、万能型产品16款(附加险10款)、分红型产品15款,投连型产品(附加险)1款。

  年金险之所以退市最多,与134号文中对年金险的规定有关。134号文明确规定“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引人注意的是,借着“134号文”一些保险公司和营销员大打“停售牌”以促销此前的保险产品。上述精算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别寿险公司以“停售”为契机而制定销售策略。

  另外,在一批不符合监管规定产品退市的同时,保监会也加强了对寿险产品的监管力度。记者近期从保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保监会加大对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力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于近日对长城人寿等3家险企下发监管函。保监会要求该三家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违规产品退出市场,并对公司申报新产品采取禁止性措施,持续强化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问责。

  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该三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该三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监管姓监”,全面强化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从严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存量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退出,并坚持按照违规问题“双罚”的原则,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进行监管问责。

  2017年前三季度与2016年前三季度相比,新增年金保险、人寿保险同比增长50%-60%,健康保险同比下降10%(其中重疾保险增长13%),新增意外保险同比持平;在结构上,新增健康保险占比由52%降至42%。


税延养老险成全国两会高频热词

  进一步看,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的收益类型,税延养老险产品或可分为三类,分别是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产品。如果参保人未主动选择类型,根据年龄阶段自动进行匹配。例如,参保人年龄大于一定年龄,保险机构不得向其销售收益浮动型产品。

  盼望着,盼望着,政策来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险”)的脚步近了?

  与之呼应的是,上海市发布《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表示,将推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创新试点,其中便包括开展税延养老险试点等。

  所谓税延养老险,即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事实上,税延养老险从提出至今已有十年时间,但是由于牵涉部门众多,始终“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泰康保险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延养老险的产品形态、延税额度、销售资质等问题,最终要以监管规定为准。不过,从养老保险的本质来判断,产品的收益、账户的安全等应是核心问题。

  上海将尽快启动税延养老险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税延养老险试点。2017年年底前启动税延养老险试点。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国家部署,尽快启动税延养老险试点,制定上海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优化涉税申报流程,实现保险行业与税务部门的信息直接交互,为投保和个税申报提供便利。督促各参与试点的商业保险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业务流程,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强公众宣传,推动企业和个人积极投保税延养老险。稳步提升税延养老险的覆盖面,探索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事实上,上海市正是税延养老险这场“马拉松”保险改革的缩影。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上海市便对税延养老险进行了项目研究,并列入上海市2007年重点课题研究项目。

  2008年,上海市发布《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意见》提出,将探索推出税延养老险产品及运营机制。2010年,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在上海市率先开展税延养老险试点工作的初步方案取得共识,并将其列为2011年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重点工作。2011年,上海市发布《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表示,将在“十二五”期间推动税延养老险试点。2014年,上海市率先提出的税延养老险试点已明确时间表,将于2015年年底前启动。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上海市保险业比较发达,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或是希望先行试点的部分原因。”

  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机构人士表示,“政策实施时应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避免造成收入分配扭曲。例如,在政策设计时,发达地区的政策优惠小一些。或者,实施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延税额度可以先从较低标准起步,根据运行状况逐步调整提高,在完善运行规则中最终形成立法,全国统一实施。”

  对于迟迟未见落地的原因,朱俊生认为,“主要是部门协调问题,税延养老险涉及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协调难度不小。此外,一直以来,社会保险改革主要注重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对市场机制在多层次养老体系中的作用,以及第三支柱即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视和支持都不太够。目前,我国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养老保险在积累期的投资收益以及养老金的领取三个环节都没有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这不利于激发民众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来看,不仅是保险机构,其他金融机构亦对税延养老险跃跃欲试。例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曾多次呼吁,鼓励个人开立税延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自主投资于公募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养老体系的发展。

税延养老险成全国两会高频热词

  税延养老险热点问题大猜想

  根据保险行业对税延养老险形成的研究、猜想,保险机构经营税延养老险应有一定门槛。例如,注册资已支付保费和净资产分别不低于一定限额、满足偿付能力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连续经营养老年金保险、养老资金管理等业务一定时间等。

  在收益类型上,税延养老险产品可以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顾名思义,积累期是指参保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养老金积累的阶段,参保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均为积累期;领取期是指参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始领取养老年金的阶段。

  进一步看,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的收益类型,税延养老险产品或可分为三类,分别是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产品。如果参保人未主动选择类型,根据年龄阶段自动进行匹配。例如,参保人年龄大于一定年龄,保险机构不得向其销售收益浮动型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以考虑进行税延养老险产品切换,既包括同一保险机构内的产品切换,也包括跨保险机构的产品切换。不过,保险机构需要收取转换费用。

  此外,在可投资资产上,税延养老险可以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型,并且严格控制投资相关资产比例,以及制定相关风险预警监测比例。

  不过,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忧虑。熊伟表示,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来看,执行效果不佳。“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采用个人自愿投保、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抵扣保费的方式,在统一的报税系统基础上,企业处理保险税收优惠的手续过于麻烦,会影响其积极性,尤其是在退保时,由于税务机关与保险机构的信息渠道并不畅通,企业如何处理个人的税基,会遇到信息迟延的问题。这个问题同样会出现在税延养老险中;另一方面是税延只是延迟个税缴纳,不是真正的免税,等到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赔偿应该如何缴税,现在的政策并不明确。”

  对此,熊伟建议,“例如,将延期课税模式改为当期的必要费用扣除,一定额度内的保费支出无需计入个人所得税税基。等到个人获得保险支付时,再按照正常的保费待遇进行税收处理。”

  此外,前述不愿具名的研究机构人士指出,税延养老险的推进,需要配套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支撑。“综观各国较为成功的同类型税延养老险,其根基均为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综合税制,即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确定合理免征额后,对按揭贷款利息、子女教育、家庭赡养老人等支出进行税前抵扣。”

  有助于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整体而言,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增加养老资产、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对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朱俊生指出,由于制度赡养率逐渐提升、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不断下降、对财政补贴的依赖性较大以及基金的当期结余减少,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正面临较大的可持续发展压力。此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沉重的缴费负担挤压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空间,并造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结构失衡。

  不仅如此,近年来,第二支柱中的企业年金覆盖的企业数量、参加职工人数以及基金积累的增加速度都趋缓,未来增速还可能进一步下滑。根据多位保险资管人士反馈的信息看,除了基数逐年增大外,主要原因包括此前央企、地方性大型国企、外资企业、经营较好的民营企业大都建立了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新增企业趋于减少。

  在此背景下,通过明确发展定位、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提升供给效率,构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框架,已是题中之义。李艳华表示,从国家层面看,实施税延养老险,必将对弥补养老资金缺口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有助于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对第一支柱社保、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补充,进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此外,李艳华指出,对于民众而言,现在税前列支保费,领取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可以降低个人税务负担,还能帮助投保人进行养老规划、资金储备,从而大大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对保险公司来讲,税延有着巨大的市场,英美等发达国家养老金保险在人身险保费中占比超过35%,而我国退休后分期领取养老金的养老年金保险,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占比仅为4.4%,养老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可以说是十分广阔。”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税延养老险”再度成为高频热词。目前,税延养老险试点方案已经得到有关部门通过,保监会正在积极准备,将于近期推出;再是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税延养老险试点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通过,具体实施办法正走流程;后是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财政部会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


保障、场景、科技:互联网保险发展三大热词

  2017年互联网保险市场可以用“稳中求进”四个字来概括。从数字来看: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1248.3亿元,较2012年有了20余倍的增长。尽管近两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增速大幅下滑,表现不温不火,但在保险科技第一股众安保险上市的带动下,互联网保险在2017年下半年开始升温,或将在2018年迎来新的发展期。

  按照产品结构划分,互联网保险包括互联网财产险和互联网人身险两种。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互联网财产险占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收入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5年时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占比首次超过互联网财产险。近两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结构趋于稳定,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远高于互联网财产险保费收入。

  在这样的大格局下,保险监管趋严,保险产品、市场格局都将迎来全新的面貌。

  回归保障浪潮下人身险迎来发展红利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状况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发展势头放缓,1-6月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010.5亿元,同比下滑10.9%;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在行业人身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的占比为4.7%,同比下滑0.5%。尽管保费和渗透率呈现下滑态势,但随着保险保障功能的凸显,业务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

  《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结构加快调整,回归保障功能凸显:一是理财型业务大幅收缩。包括万能险和投连险在内的理财型业务保费合计178.1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509.8亿,降幅74.1%。二是保障型业务快速增长。互联网渠道的健康险保费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上半年实现规模保费29.1亿元,增幅102%;其中,防癌保险增长最为迅速,同比增加近10倍,护理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增速紧随其后,分别为874%和245%。意外险的规模保费收入为27.6亿元,增幅149%,继续保持互联网人身保险“件数王”地位。另外,通过第三方渠道实现规模保费929.9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的92.0%;承保件数则达到1.1亿件,占总承保件数的67.5%。2017年上半年通过官网所实现的规模保费为8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3%,占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的比重增至8%。

  相比往年的产品,2017年互联网保险保障型产品逐渐增多,以医疗健康保障型产品居多,各种医疗“网红”产品层出不穷,最具代表性的是众安保险推出的一款医疗险“尊享一生”,其推出后就成为保险业的“爆款”,并引来众多公司模仿,衍生出众多互联网医疗险;与此同时,长期寿险也迎来了发展春天,随着保险受众群体的变化,90后逐渐成长为保险购买主力,越来越多人看到了长期寿险的发展契机,并开始深耕互联网寿险市场。

  “严控风险和回归保障是2017年互联网保险市场的主旋律。在稳定和规范市场的同时,相关监管措施抑制了互联网保险领域中以高回报率吸引客户的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的规模,同时也促进了以医疗健康险、定期寿险等产品类型为代表的保障型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积极探索和发展。”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王朝晖坦言。

  而从群体来看,投保的主体已经开始发生变化,90后开始成为投保主力军,80后则更注重家庭保障。随之而来的是,90后更有主张、更能接受新鲜事物、更有创新力,这些将为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贡献巨大力量。

  “中产阶级对于保险需求增大,互联网保险有很大增长空间。保险行业需求端的变化,将推动整个行业在产品服务方面持续创新,反过来行业的发展带动消费者在这一块需求被唤醒。”小雨伞保险董事长徐瀚说。

  与此同时,他指出,由于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不同,导致目前顾客对与互联网保险的信任还存在一些问题;除此之外,互联网保险目前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大多保险产品保障及条款相差不大,容易给消费者带来混淆;互联网保险某些环节还是会依赖传统保险公司的线下工作,保险科技的发展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但传统保险公司也会同时发力,如何更好地结合,打通服务链条,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保障、场景、科技:互联网保险发展三大热词

  流量之争背后细分场景保险迎发展契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朱俊生表示,互联网保险创造了场景保险,这是传统保险业无法做的。而且互联网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渠道的变革。但互联网保险目前还不能改变保险业的其他一些重要属性,比如,保险难以销售、保险是低频产品以及很大一个群体还是更倾向于线下渠道等。

  “多数保险公司依然将互联网仅仅作为重要的营销渠道,互联网保险理念还较为保守,缺乏对互联网的深入研究,尤其是传统的保险经营环节如理赔、客户服务等方面已难以满足互联网保险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互联网保险巨头、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相继入主保险业,在场景保险方面确实做了不少贡献,不仅在市场教育方面起到一定作用,同时也助推保险行业向前发展。

  例如,阿里巴巴旗下保险版块蚂蚁金服在“双十一”期间联合多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多种消费保险,使得消费保险创新高;腾讯旗下保险平台微保上线保险产品,目前已上线医疗险产品和车险续保服务;慧择网定期向行业共享数据报告,促进行业之间融合发展,互惠互利。

  2017年,以BATJ为代表的互联网流量巨头通过收购保险中介牌照纷纷入主保险业,在流量之争背后,不但不会挤压一些中小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的生存空间,反而会让真正有实力和创业价值的企业脱颖而出。自然生存法则之优胜劣汰同样适用商场,这时候,单纯依靠以流量为生存之本的企业必定会被淘汰出局,反而为那些有自我特色、在细分场景下另辟蹊径的企业模式带来了向市场证明自己的机会。

  在大平台流量竞争浪潮中,中小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市场上出现了多种模式并存的现象。总结为“ABC”模式。

  2A模式是指面向代理人的平台,为代理人提供线上出单工具,像保险师、最惠保等公司属于这一类型。这类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依靠几百万代理人这一庞大用户群体,迅速扩大平台的交易量,但其劣势可能会存在代理人对平台缺乏忠诚度,会被佣金比例更高的平台吸引。

  2B模式是指面向企业员工的整体解决方案,也就是团险。销售的对象是企业以及企业HR,服务对象是企业员工。这类代表有豆包网、保险极客等。以豆包网为例,其主营企业团险,也是其最初的切入点。豆包网扮演经纪人的角色,一端连接企业员工的保险需求,一端连接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与此同时,通过服务B端可以间接地触达C端,让员工以及家人可以自主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除此之外,企业健康管理也是经营项目之一,通过与健康机构进行合作,为企业员工提供定制体检方案、健康咨询、健康分析等服务,通过日常的健康引导,减少健康问题的发生。由于团险主要是面向B端用户,虽然较易切入,但是团险利润率较低,获得的佣金费率也较低,最终还得通过C端谋求转化和更高利润。

  2C是指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模式,属于保险的电商平台。比如慧择保险、开心保、小雨伞保险、大象保险等。这种模式简化了传统保险的购买流程,降低了平台的销售成本,增强了用户的购买体验,但是可能会陷入流量困局,长期来看,获客是个难题。

  这几类模式下,作为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分支下的IT技术服务公司也迎来了发展机会。背靠互联网保险行业高速发展大趋势,这类技术公司通过服务于保险行业,成为保险行业的技术输入商,助力保险行业互联网进程。这类公司如和金在线、同盾科技等。以和金在线为例,其定位是服务于B端的InsurTech公司,其优势在于专注于保险垂直领域的技术沉淀和数据模型积累,向保险公司提供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

  对于未来互联网保险发展方向和趋势,有些人还迷茫甚至不坚定,但终归还是要从价值创造方面来思考:宏观究竟能为行业带来哪些价值?微观能为消费者带来哪些价值?也许正如朱俊生坦言,“在寒冬寻找价值创造的方向。”

 未来已来科技赋能保险喜忧参半

  “互联网+保险”是一个行业的两种组合,看似彼此不搭的两个领域如何擦出火花?

  中国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罗胜指出,互联网保险和保险科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正在更深层次上改变行业,成为推动保险步入百年未有之变局的雄浑动力。与此同时,他指出,人类社会似乎已经走到了一个技术决定一切的关口。

  但是,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些许“烦恼”。罗胜指出,“技术变化太快,对技术的大投入,有时往往会成为新技术应用的束缚,丧失变革的动力,而这往往又是被颠覆的前兆。在这个变革的年代,每一个CEO都面临企业发展战略决策的煎烤烹炸。随着个人行为的全面数据化,每个人都会被建立行为的风险档案,得出风险指数,算出风险定价,由此决定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风险成本,并反过来引导人们进行行为调整。由于这种风险定价是通过机器来完成的。数据保护未来一定成为人的权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认为问题的核心不是数据提取。在互联网时代,数据提取势不可挡,人类社会也因此进步。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他人数据的非授权接触和不正当运用,针对这些行为制定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机制,这才是重点。”

  朱俊生指出,从互联网保险到科技赋能,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在需求,同时中小保险公司处于很大的困境中,需要获取成本改善与运营成本优化。在行业这样的生态下,迫切需要科技赋能保险价值链。技术创造价值,用更低的成本把用户服务得更好。这意味着互联网科技公司仍然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如果和保险价值链结合得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保险市场竞争格局。

  但现实状况是兼具互联网和保险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保险行业主流玩家的互联网能力和基因不足,精通保险业务又精通互联网思维能跨专业领域融合并具备互联网技术能力的人才匮乏是制约市场和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和金在线大数据总经理原雷如是说。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保险科技应用会有更实质性的推进,场景式保险的环境构建也会进一步拓展,侧重保障的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将进一步丰富。”王朝晖说。

  如果说2017年互联网保险市场是科技的盛宴,那2018年互联网保险市场或将有更多精彩呈现。未来已来,共同期待。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理财、社交、旅行、购物、餐饮、娱乐等投资、消费、生活领域都可能产生相应的场景保险需求,需要保险公司积极发掘场景保险的机会和适应性地创新营销及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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