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
定期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低保费、高保障,对于目前保险需求高但收入较低、且无法购买终身寿险的人来说,定期寿险是最佳的选择。
其一,定期寿险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购买。定期寿险是一种消费型保险,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
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定期寿险比较适合三类人群购买: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新兴企业因为尚处于成形阶段,那些对企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员工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寿险是一种十分有用而且力所能及的避险工具。
其二,注意可
续保和可转换条款。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只提供基本风险保障的定期寿险无法满足
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因此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设计了“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条款。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
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
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定期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低保费、高保障,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另外,消费者购买定期寿险应注意两个方面,即定期寿险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购买,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条款。
定期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死亡而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受益人定额保险金的一种保险。那
定期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什么呢?保险期限一定、保费不会退还、保费低廉等。
第一、保险期限一定。其保险期限可以为5年、10年、15年或20年、25年不等。有的以达到特定年龄(如65岁、70岁)为保险期满,也有应保户要求而提供的短于一年的定期保险。因此,如果被保险人16岁投保,其保险期限可以有多种选择,最长可达到54年。
第二、保费不退还。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同时不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因为生存者在保险期内所交的保险费及保险费所产生的投资收入已作为死亡保险金的一部分,由保险公司支付给了死亡者的受益人。
第三、定期寿险的保费低廉。在相同保险金额、相同投保条件下,其保险费低于任何一种人寿保险。这是定期人寿险的最大优点。这是因为死亡保险提供的完全是危险保障,一年定期保险的
纯保费就是根据被保险人死亡概率计算而来的危险保险费,没有储蓄的性质。
定期人寿保险的特点就是上文所说的那样,定期寿险具有保障期限短,保费相对便宜,保障较为实在的优势,适合经济实力一般的想买人寿保险的消费者投保。
定期寿险的特征
定期寿险的特征
1、可以更新或展期的
许多1年、5年和10年的定期寿险库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换言之,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把保险单展期。倘若定期寿险单没有规定这项选择权,被保险人可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情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寿保险,因此规定这项选择权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定期寿险的费率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变的,但在每次展期时要根据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提高费率。
2、可以变换的
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具有可以变换的特征,即保单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也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这种变换的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只允许在60岁以前变换。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只有少量的准备金,在变换时保险公司把它折成一个变换值.变换的方法有两种:
1)按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变换。保险公司在变换日期时出立一份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该份新保险单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确定的。
2)按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变换。这是一种具有追溯效力的变换方法,在变换日期出立的一份新的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在定期寿险单中的投保年龄时就已取得这份保单的方式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