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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 生效日

索辉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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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比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①普通寿险在核保通过后,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当天,即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②旅游意外险被保险人可以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即时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保单生效日各不同 需要区别对待

很多消费者都会偏执的认为,投保之日,就是保单生效的时间。专家指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保单生效的时点是有讲究的,根据不同的产品需要区别的对待。因此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询问清楚,以免影响出险时的理赔。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据肇事者周某介绍,他的爱车就是事发当天下午缴纳车险保费的,但工作人员提醒他,保单要从次日凌晨起才能生效,于是也就引出了他逃逸的想法。
  据了解,车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一般都没有及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后,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等到第二天零时,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无法理赔的,可以说仍是保险的“真空期”。所以,广大车主还应该特别谨慎驾驶,避免出险。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单生效期同样值得关注。
  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 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了,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反之,如果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后,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认可,那么保险合同就无法成立,更无法生效。这一条款对厘定寿险产品的生效节点至关重要。
  旅行险生效日期通常可选择
  旅行保险为例,这类产品通常可允许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及时生效。比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产品最快的生效时间通常为投保次日凌晨,换句话说,如果你第二天启程旅行,就必须提前一天投保此类产品,否则,你将无法获得旅行首日的保障。
健康险要留意“观察期”限制
  健康类保险产品则会设置“观察期”,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应引起被保险人重视。观察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利益,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普通住院类 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能清楚知晓产品观察期的长短。
  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但同一起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投保人投保了不同健康险产品,且各自观察期不同,那么是能获得区别对待的。只要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某个产品的观察期,就能获得该保险的相应赔偿。
从以上可以看出,保单生效的时点,可能并非是您签订保单之时,也并非是缴纳保费之日,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生效时间。专家提醒,在投保之前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条款,询问清楚保单生效的时日,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不同险种保单生效日需留意

从不少的车险 理赔案例中可以看出,不少理赔纠纷的原因是保单生效期。不久前在南京发生了两起无法理赔的案件均是由于保单未生效而引发。这从一个侧面提醒广大投保人:缴了保费并不等同保单生效,投保前须格外留意。
  缴过保费 ≠保单生效
  前不久,南京车主周先生(化名)闯红灯撞伤行人王先生,匆匆逃离了事故现场。事后,警方找上门时,周先生很懊悔,表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与费用。有意思的是,他这样解释自己的逃跑原因:肇事车子是事故当天刚提的,车险也是当天下午投保的,投保时保险公司人员说,虽然已经签订了保险合同,但保单要到次日凌晨才开始生效,“我担心保单未生效,才一走了之的”。
  车险的保险责任期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即:当天办完投保手续后,次日零点保险责任才正式生效。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恰好就是“裸险期”。为此,车险公司多位人士一致提醒,在保单未生效之前,新车主应尽量避免出行;续保的老车主也应衔接好投保时间,避免出现“裸险期”。
  未激活保单无法理赔
  江宁的俞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买了一份家财险,年缴保费300元。前不久,雨水不断,地下室的积水未能及时排出,造成房子在一楼的俞女士家中部分墙壁、地板渗水变形。这时,她想起了投保的家财险,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定损员上门评估损失6000元左右。可就在定损员上门次日,俞女士被告知无法进行理赔,原因在于:虽然能够从系统中找到俞女士的投保信息,但却是一张尚未激活的保单。
  原来,家财险与部分意外险卡式消费型保险类似,需要投保人录入个人信息后,上网激活,方可生效,否则就只是一份尚未生效的保单。换言之,俞女士只是买了一份家财险,并没有填写保单生效时间,所以保单迟迟未能生效。
  保单生效日各有讲究
  下面介绍一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几类险种生效期。
  ①普通寿险 在核保通过后,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当天,即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
  ② 旅游意外险被保险人可以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即时生效。这一点与上述案例中的俞女士的情况相似,例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③健康类保险 为防范被保险人带病投保,保险公司设置了“观察期”。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能清楚知晓产品观察期的长短。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无法进行理赔。
险种不同保单生效期也不相同,这就需要提醒您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多加留意保单有效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能更加保障您的权益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哪些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指的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如何查保险合同

  打该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中国人寿是95519等等)或持身份证和合同号(合同)到营业厅查询。

保险合同范本、样本图

保险合同当事人是什么

  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保险合同当事人是什么

  1、保险代理人即保险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报酬、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独立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制度,表现在: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在法律上视为一人;
  (2)保险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为保险人所知的;
  (3)保险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但须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具有代理人资格。
  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收取劳务报酬的人。
  3、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之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合同关系人

  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俗称“保户”,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直接损失的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必须是财产的所有人或其它权利人;(2)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3)被保险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险中,只有父母才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以下特征:(1)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2)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3)受益人的资格一般没有资格限制,受益人无需受民事行为能力或保险利益的限制;但是若投保者为与其由劳动关系的人投保人身保险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客体是什么

  (一)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个人的寿命和身体,是确定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即哪些可以承保,哪些不予承保,哪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特约承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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